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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用別人的附卡 ,後來忘記把附卡剪掉,而正卡人自己每張卡都暴,有的有上過法院,有的還沒有,對方是跟 我說法院說只要他有被強制扣款跟工作跟我就不會有影響這是真的嗎?那我現在有在工作,如果有天他沒工作了那會變成是我要付的對嗎?那我名下還能有財產嗎?就算沒有財產還是有申報所得啊?這樣我是不是名下有沒有財產都不重要了?

2006-10-16 06:10:1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1 個解答

附卡持有人是要附連帶責任的.妳現在有工作銀行也可向法院申請巷妳扣薪3/1如現在或將來有財產銀行也可申請查封.查扣的.如有問題可點我

2006-10-16 06:2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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