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的大大們給我一點意見...
開小吃店...發票所買的東西是化妝品...實際上跟小吃店沒有什麼相關性..但發票有打上自家的統編..那麼這樣可以抵稅嘛?
我們家是開小吃店的..想請問是不是(購買東西)統一發票有打上自家的統編
就可以抵稅...也就是說不管是買任何東西.只有開的收據或發票有打上統編就
可以抵稅..
我家的情況是每月要交給量販店20%的稅金..另外還要繳給國家稅金..
現在物價上漲真的吃不消...
2006-10-16 10:12:1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樂樂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
營業人下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1.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33條所列之憑證者。
2.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
3.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4.酬勞員工之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5.自用乘人小汽車。
你拿的發票與業務無關,如果拿去扣抵營業稅,依照營業稅法第51條第3項
--虛報進項稅額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款處一至十倍罰鍰。
2006-10-16 11:44: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sk 7 · 0⤊ 0⤋
量販店跟你家收的20%應該是回扣或佣金及一些代付的費用,應該不是稅金,而你要繳的稅金除了營業稅之外,尚有營所稅,如有相關稅的問題可找我。
2006-10-16 10:48: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因為化妝品跟小吃~~沒任何關係~~營業上..所以可能無法扣抵稅額哦~~~
通常化妝品這類的東西~要買者有營業上的關係!!!
可以扣抵的...一定要跟業務相關的東西才可以~~
不然扣抵了以後麻煩的是自己哦
2006-10-16 10:21: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