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商通過後,付了幾期,因工作變動收入少了,以無法再支付協商金額全部,請問我該如何做呢?....債務託管可以幫我跟銀行再協商遝債金額嗎?....
2006-10-12 20:55:0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債務託(拖拖拖)就是要妳拖.管就是管妳的錢.然後妳要先付一筆錢給他債務拖管也是要妳先吧信用放掉.叫妳先存一筆錢等過一段時間在去跟銀行或債權公司談折扣而已.要是這樣妳大可先送協商要不行.拖管的路妳可自己來做何必要花錢請別人ㄋ.如有問題可點我
2006-10-16 09:58: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永慶法律事務所,客服專員徐先生給您的建議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您必須盡快防止財務漏洞持續擴大至不可收拾,本法律事務所,專人、專案處理此項業務,幫您處理後續困擾的一切問題。歡迎您來電諮詢,徐先生0932462111,公司電話5501110。最平價的收費,最關心的服務。
2006-10-17 08:27: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第一:我不是廣告,只是想告訴您,我可以幫您!
第二:更想告訴您,“整合負債”~~越整越負債~~還不是要繳利息給銀行!!只是繳的錢多與少的問題~~不如貸款協商~~專人幫您跟銀行協商您的貸款問題~~讓您不用煩惱下個月的貸款利息錢該如何籌??所以,您需要貸款協商嗎??***大頭連絡我!!有專人幫您協商到好!!
第三:加入協商,並不代表信用破產!只要往後能正常繳款,一樣能恢復信用的。
2006-10-13 06:38: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Wen Lin 3 · 0⤊ 0⤋
*據我所知.目前金融業相關規範並無債務託管一辭..建議你多問多參考.別輕易下決定.*想辦法增加收入比較重要啦.把生活安頓好.其他的再想辦法處理..*別急.欠債還錢是應該.但也要顧及基本生存權啊.我們這裡有很多委託人的情況也很嚴重.還不是勇敢的去面對.而且也慢慢的處理掉了.可直接與我聯絡.我上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現場免費的法律諮詢.你可來多了解..也許有其他的方式可思考..至少能讓你了解一些自己的權益.更希望對你能有幫助.加油喔.
2006-10-12 22:20: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大雄 7 · 0⤊ 0⤋
1.何謂債務託管?
就是將目前無能力償還的全部債務,概括的交由託管公司統合管理,託管公司基於法律上為財務管理代理人的地位,代理委託人(債務人)統合做債權收入或債務支出分配等,若債務人無能力長償還或每月收入扣除生活上必要費用後仍無剰於金錢可以還債者,可交由託管公司幫你承受負債還錢的壓力。
2.債務託管的標的有哪些?
包括銀行、金融機構的所有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房貸、車貸或其它一切有擔保或無擔保的債務、貸款。
3.債務託管與協商機制有何不同?
債務託管:債務託管是對於無還款能力或能力不足的債務人,已無能力管理自己的債務支出、分配,將全部債務丟給管理公司規劃管理、支出,讓自己的總負債比不會再增加,且由託管公司主動面對債權銀行做債務人財務狀況陳報。
債務協商機制:網路上傳言所謂的『變相的整合債務』,其實說穿了也是銀行要保住債權的最後防線。也就是將多數次要的銀行債權轉嫁整合至其中最大家債權銀行,將負債金額依債務人條件分為3年、7年、10年,年利率從3%~12%每月攤還,其實對已經無能力償還或無法依協商條件攤還的債務人無法獲得實質幫助。
4.為何要財務託管?
債務人在無償還能力時,除了要面對一家或多家債權銀行履行債務的壓力外,依然要面對柴、米、油、鹽、工作及生存的壓力,如果債務人把全部債務交由託管公司後,就可以專心面對未來,規劃如何重生。
5.債務託管後對債務人的生活有哪些幫助?
債務人將全部債務交由託管公司管理後,不但可以專心規劃重生計劃,在面對未償清債務以前,銀行不斷的電話催收、法律催收函件或法院傳票通知書皆可代為接聽陳報,或代收一切法律函件,不但可以防止債權銀行不當惡性催收,也可以由託管公司本於專業立場替債務人把關有無恫嚇債務人的法律信函或注意將來可能不利於債務人的法院函件,讓債務人免於未來遭受不確定的危害,不用害怕影響到家人親朋好友、公司同事,透過託管公司的監督,讓銀行只能以正常法律管道,並且以最溫和的手段請求。讓委託人承受的壓力降至最低程度。
6.債務託管後對債務人的整合負債比有何影響?
債務託管後,不同於債務協商機制,依然要分3年、7年、10年分期3%~12%攤還,對於債務人整體負債比不減反增,反觀債務託管而言,如果債務人將全部債務一直持續交由託管公司託管期間一直處於無償還能力的狀況,且持續一定期間(1~3年不等),各該項債務將會被銀行列入呆帳(金融壞帳),到時候如果債務人的親朋好友或自己已有能力清償時,亦可以最少的成數贖回債權,就長期看來,仍是對於債務人整體負債比的最好『減債策略』。
7.何謂破產法?債務經託管後對於對於將來債務人依法聲請破產以後何幫助?
破產法乃經破產程序清償後,未能受清償之部分視為消滅,但經宣告破產者在未向法院聲請復權以前,破產人仍喪失許多可資就業的行業,亦不得有任何奢侈浪費財產情事,否則可能吃上刑事官司,而且依法向法院聲請破產程序,尚應附具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破產財團、指定破產管理人費用等等繁雜事項,且依現行破產法自然人(個人)是很難受法院准予之裁定。
反觀如果債務人將債務交由專業的債務託管公司做一系列的規劃等於是替破產程序聲請前的先行準備程序,因為如果將來『消費者債務清理法』(個人破產法)三讀通過後,債務人即可將債務託管公司之所有資料,包括(1)財務管理委託書(2)債務管理事項切結書(3)委託人財產收支代理同意書(4)債權債務關係顧問聘書(5)債務人財務收支崩盤聲明書(6)債務人收支失衡處聲明書(7)債務人資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清冊(8)未來償還能力規劃及報告書等等文件直接送交法院,一來可省去再花一筆可觀的律師破產程序規劃費用,二來亦可交由具有律師團隊的債務託管公司直接依法向法院聲請破產程序,由最清楚債務人的託管公司來做破產規劃。
2006-10-12 20:59:1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