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申請債務協商,但因故無法繳款而協商破裂,只能跟銀行個別協商,有銀行跟我說若談好分期之後沒有按時繳款,視同分期破裂,以後不得再向其申請,這是不是真的呢?(銀行還要求我要簽分期協議書及本票,本票一定要簽嗎?
2006-10-12 20:22: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1.協商後因故無繳款是無辦法再進入協商ㄌ.2.如個別跟銀行談好後若以後無法按時繳款就視同毀約.以後再也不能申請.其實不然就算現在真的繳不出來銀行最多也只能扣薪3/1而已.如妳以後要是有錢ㄌ再去跟銀行談銀行決對歡迎的.銀行無非也是要把錢收回而已.3.如真的要去個別協商就一定要簽的.如有問題可點我
2006-10-13 09:32: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第一:我不是廣告,只是想告訴您,我可以幫您!
第二:更想告訴您,“整合負債”~~越整越負債~~還不是要繳利息給銀行!!只是繳的錢多與少的問題~~不如貸款協商~~專人幫您跟銀行協商您的貸款問題~~讓您不用煩惱下個月的貸款利息錢該如何籌??所以,您需要貸款協商嗎??***大頭連絡我!!有專人幫您協商到好!!
第三:加入協商,並不代表信用破產!只要往後能正常繳款,一樣能恢復信用的。
2006-10-13 06:44: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Wen Lin 3 · 0⤊ 0⤋
1.沒錯.只要沒按時繳款..就是毀諾..然後回到原利率....而且不能再協商..因為以銀行的立場而言..他是迫於無奈而接受協商..已經少賺很多利息了.抓到機會豈會放棄.於情於法他都是站的住腳...2.如果是我就不會簽.當初信用卡條款已經有載明權利義務..協商協議書也有條款了..簽本票到底用意何在..這不是多欠一筆債務嗎..*別急.欠債還錢是應該.但也要顧及基本生存權啊.我們這裡有很多委託人的情況也很嚴重.還不是勇敢的去面對.而且也慢慢的處理掉了.可直接與我聯絡.我上班的律師事務所都有現場免費的法律諮詢.你可來多了解..也許有其他的方式可思考..至少能讓你了解一些自己的權益.更希望對你能有幫助.加油喔.
2006-10-12 23:43: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雄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