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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我要被派到大陸工作
我已投保的是郵局.簡易人壽- 死亡險
被保險人: 是我
受益人: 我兒子
要保人: 我太太 (其實是我在繳錢. 她在家.沒工作. 負責幫我繳錢)

我的問題是 :
1. 萬一.我死在大陸. 誰能領我的死亡保險金??
(當然.受益人是一定能領的.但是兒子才3歲. 我想問我太太能領嗎??她是要保人)
2. 如果. 現在 我加買一個20年的 養老型的保險(受益人: 我兒子)
假設. 我活了20年以後沒死.
那最後.領錢的人到底是我? 還是我兒子??

大陸感覺治安不是很好 .所以會煩惱
請懂保險的人. 幫我解答.謝謝. .20點

2006-10-08 17:15:38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曹龍彰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6 個解答

你好:我們先定義何謂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才能讓你瞭解彼此的權利或義務。解釋名詞:<要保人>要保人是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公司(也稱做「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要保人的權利及義務包括:權利:1. 指定各類保險金之受益人。2. 申請契約變更。3. 申請保單貸款。4. 終止契約義務:1. 繳納保險費。2. 被保險人職業或職務變更及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3. 告知義務。<被保險人>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就是以其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並以其生存、死亡、疾病或傷害為保險事故的人,也就是保險的對象,也可說是指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之人。要保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須對該人有保險利益,訂立保險契約時,還必須經該被保險人的書面承認並約定保險金額。<受益人>所謂「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或要保人,依照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的人。 受益人除了具有「請求保險金」的權利外,還可以基於利害關係人之身分,代繳保險費。至於受益人的義務,則是應該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時,儘速通知保險公司。瞭解以上定義之後,再來就是回答你所提的問題,其說明如下:問:萬一.我死在大陸. 誰能領我的死亡保險金?? 答:因為兒子才3歲,按民法規定是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如:受領身故保險理賠金),故媽媽為其兒子法定代理人,當有發生死亡保險金之給付,應由媽媽代為受領;至於你老婆為要保人,那權利可就很大(如上述解釋名詞),除了可以終止契約,還可以更改受益人。問:如果現在我加買一個20年的養老型的保險(受益人: 我兒子)?答:假設發問者活了20年以後沒死,其滿期養老金應由其受益人受領,所以兒子(受益人)是可以領取滿期保險金(到滿期時兒子已滿二十歲),故兒子有權受領滿期保險金;除非,要保人更改受益人。如有問題!歡迎再問!

2006-10-08 18:46: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靜態生物 5 · 0 0

1. 萬一.我死在大陸. 誰能領我的死亡保險金??
(當然.受益人是一定能領的.但是兒子才3歲. 我想問我太太能領嗎??她是要保人)
你太太是監護人,所以是她領沒錯.

2. 如果. 現在 我加買一個20年的 養老型的保險(受益人: 我兒子)
假設. 我活了20年以後沒死.
那最後.領錢的人到底是我? 還是我兒子??
養老型的保險有分滿期及身故受益人,故要填清楚喲;你沒死,是你領;若身故當然是兒子

PS由於你的問題是你即將去大陸工作,那麼,你應該考慮三大方向而不是養老險(退休險與你的目前的題目分開來,因為太太沒有在工作,你是唯一收入來源者)

1.看護險--若發生狀況導致無法工作時,至少不要沒有收入又不斷支出
2.壽險--若這段期間身故(不一定是意外,也可能是疾病感染),小孩的教育費及太太的基本生活支出不能斷(因為即使你不在了,家中至少還有7成左右的支出吧)
3.醫療險--實支實付+定額(因為我有客戶派遣大陸,在發生理賠時,很實用)(不要只考慮終身醫療,貴而不實用)

Q建議有機會可以晤談再來建議規劃,會比較符合實況的需求.
(保費預算是考量保障的重點之一,但,不能因為預算,而不考慮保障的需求,應該依保障需求併入保費預算考量,如此才能給予家人最好的規劃)^^

2006-10-09 08:46: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1若被保險人死亡,保險金由受益人領{若無指定者為法定}
2養老型的保險為生存金{即滿期時要保人仍生存時受益}死亡保險金由受益人領{若無指定者為法定}
3領錢的人到底是我? 還是我兒子??{看到這裡我很替幫你生兒子〔是愛是責任〕的人難過}受益人要不考慮加上去{能力夠的話保額高一點連父母〔養育之恩〕!的也加上去
~保險是”愛””責任””尊嚴”˙˙˙˙˙小盛

2006-10-08 20:30: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 2 · 0 0

您好:
第一個問題:萬一被保險人身故,是由受益人:您兒子領取,若在20歲成年以前,您的太太因為是您兒子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是有權利動用的.
第二個問題:如果您新買一個養老型的儲蓄險,滿期或生存金的受益人是您兒子,那20年後領錢的就是您兒子,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滿期金(生存金的機率比較低),其領到的金額不要超過當年度贈與稅的免稅額度(現在是每年111萬元),否則被國稅局查到是要課稅的;儲蓄險的領回款項要看滿期或生存金的受益人指定給誰就給誰領,如果沒有指定,就由要保人自己領取.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可以點選我與我聯絡.

2006-10-08 18:46: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水晶 2 · 0 0

你好:
以下是我的分析,提供你參考。
一、萬一.我死在大陸. 誰能領我的死亡保險金??
(當然.受益人是一定能領的.但是兒子才3歲. 我想問我太太能領嗎??她是要保人)
這個部份,你的兒子是第一順位的受益人,但你提到兒子才3歲,所以是由法定代理人出面代領(目前是你的太太)。
這個部份有一個建議提供你參考:
1、你可以至銀行批註信託,信託內可註明整個的用途,例如你可以指定,當我們本身不在時,可以請扶養兒子的人,可至銀行領多少的扶養費用(只是舉例)。

二、 如果. 現在 我加買一個20年的 養老型的保險(受益人: 我兒子)
假設. 我活了20年以後沒死.
那最後.領錢的人到底是我? 還是我兒子??
如果你沒有指定滿期受益人的話,這個金錢會給要保人,因為要保人是保單付錢的人,所以這個錢自然會回到要保人的身上。
這個部份有一個建議提供你參考:
1、這個部份你要小心贈與稅的問題,如果要保人和受益人不同人的話,如果滿期金超過111萬的話,有可能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哦!

其實現在的台灣人往大陸外派是一種趨勢,如果事先作好規劃,相信會安心許多的,也祝福你在大陸工作一切平安,有任何保險問題歡迎再來信討論哦,tony

2006-10-08 22:42:16 補充:
未指定滿期金受益人,是以要保人為主,如果是醫療的部份才是以被保險人為受益人哦,樓上的大大我們是不是再討論一下,tony

2006-10-08 18:39:1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TONY 7 · 0 0

你好,

1.被保險人死亡,保險金由受益人領,
  但你兒子未成年,將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管理──即由你太太代為管理
2.指的是被保險人死亡的情況,才由受益人領
  若是滿期領回,則稱為滿期金──通常是由被保險人領,除非你在要保書上,直接將滿期受益人填上其他的人名字

2006-10-08 17:56:3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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