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我個人的認知上
這樣對我是造成了騷擾
我難道沒有家人嗎?
沒有家庭嗎?
沒有另一半嗎?
沒有子女嗎?
沒有親戚朋友嗎?
我都不要臉了嗎?
無緣無故來製造話題
申請了身心障礙手冊,有名單在公家機構
公家機關是不是想寄信給你就寄信給你
想到你家訪問就到你家訪問
這是什麼意思?
請 問 各 位 大 大 達 人 :
這是每個政府機構部門都會做的例行性的舉動呢?
還是選擇性的辦事呢?
【 ( 第一次 :我們這次的訪問是針對精神病的工作做訪問
我們將派人到府做訪察 )
( 第二次:寄一些庇護工場的傳單給你 ) 】
真是國寶級的白目
真是夠了
2006-09-30 11:19:28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健康 ➔ 心理健康
因為 有了身心障礙手冊以後
會有補助 和 一些福利
針對身心障礙者
如果 公家機構 不能聯絡
或是 去進行訪視
那 就有可能 會有冒領 或是 資格不符
又領補助 或是 享受 福利的情形發生
如果 你是 擔心 這樣的聯絡 寄信 訪視 會 干擾到你的生活
全沒有 應該是不可能
但是建議 可以 跟社會局 反應一下
看有沒有變通的方法?
(例如:聯絡 訪視前 事先聯絡 或是 表明 非必要的文件請不要寄)
現在的政府 有一定的效率 合理 合情 合法的反應 及 建議 應該都會被接受
如果 你個人真的很在意 又不在乎補助的話
乾脆 放棄身心障礙者的身分
這可能 也得詢問一下 社會局 看有沒有辦法?
2006-10-02 10:44: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已經有:當眾罵人"精神病"這三個字.
達成毀謗要件.而被起訴判刑的案例.
精神病不可恥.怪物本身就是"校ㄟ"
但問題是人權的含意不被了解.
您罵一個肢體殘障的人"殘廢".
跟罵一個光頭的人"禿驢".
還有罵有精神疾病的病患:"神經病".
"精神病".都是一種毀謗.
雖然我不建議您去告縣府(因為體諒)
但是您應該要寄信到縣是首長的信箱
(E-MAIL更好).請她們以後不得任意
將私人資料轉告其他法人或單位.
因為這已觸犯隱私權.
不夠婉轉.就不夠體貼.
2006-10-12 12:49:06 補充:
我們應該要批評政府的缺失.
包容社工人員.鼓勵自己.
在接受幫助的時候.同時教育對方.
讓他們多學習面對各人的不同方式.
以後他們也更容易幫助別人.
PS.有美眉願意幫助怪物的嗎@@?
怪物欲求不滿啦...嗚嗚嗚QQ
阿扁到底是什麼心態?
為何要廢公娼!!
政府反援交到底有什麼用?
欺騙感情無罪.花錢買春不行??
怪物的靈魂到底在幹嘛?
為什麼從不肯安息....
QQQ
2006-10-12 08:48: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怪物 3 · 0⤊ 0⤋
我個人感覺,似乎有某種心牆(走不出)。自己都(不願面對現實)不接受自己是身心障礙者....
更在乎別人貼標籤或怎麼以為你
不必太在意那些虛無什麼名狀(公務機關處理事務總需有個對象名稱吧!),那又如何放下它才能擁抱美麗的世界,才是良好溝通的開始。
2006-10-10 11:33: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因為一些事情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
身心障礙部門抱怨
講了十幾分鐘覺得真好
總算有人願意聽我講話
豈料過了一兩天
便寄來了一封師範大學某研究小組
的到府訪察信──針對精神病的工作做訪察
人有沒有來我不知道
可是我覺得很不是滋味
生病快三十年從來沒有人寄過信來
怎麼打了一通抱怨的電話之後
信就寄來了 巧不巧 就是這麼巧
特別給你註明 精神病
之後想寄就寄了 到底在幹嘛
後來又打了電話到身心障礙部門
口氣全變了叫我留下資料
不然要掛電話了‧‧‧
2006-10-01 17:33:03 補充:
後來 後來就再也不想打電話去了
2006-10-11 12:18:38 補充:
樓上的大大
有沒有貼上標籤
我並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
我的工作權有沒有被‧‧‧‧
我的基本人權有沒有受到‧‧‧‧
我是在問寄這些東西
到底有什麼用
到底存的是什麼心態
到底在幹嘛
2006-10-01 11:39:2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
常常聽到很多人抱怨給我們多一點福利!
我們想要作更多的事情
想要提供更多的服務
就怕有人不知道
要我們提供福利
我們必須要瞭解妳們
瞭解目前的狀況
知道你們實際的需求
而如果拒絕我們給予生活補助
我們也會尊重你們的意見
如果遇到不願意的事情
你有向相關單位反應嗎?
社會局寄一推東西
家訪很多次
有跟他們拒絕嗎?
請告訴他們吧!
他們也不想這麼辛苦東跑西跑的家訪
2006-09-30 21:06:17 補充:
而如果因此你不知道一些福利
你失去了應有的福利
你願意嗎?
如果願意
我想我們不會強迫
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享受應有的權利
知道應有的福利
但也需要付出應有的義務
社工人
2006-09-30 21:12:44 補充:
請問您所在的縣市?
如果您真的不願意
您可以告知社會局或相關單位
如果您沒有違法
他們不會強迫
2006-09-30 21:17:42 補充:
問題
這是每個政府機構部門都會做的例行性的舉動呢?
還是選擇性的辦事呢?
回答
這是政府想要幫助的動作
你希望政府被罵被動嗎?
公務人員領這麼多錢
怎麼都上班吃飽飽不做事?
所以主動的為以領有身相障礙手冊的民眾服務
主動聯繫瞭解
或寄相關資料
就怕你不夠瞭解福利
就怕有你不知道的福利
怕你沒領到生活補助
怕你需要幫忙而不敢求助
話說回來
如果你不想任何幫忙
你可以說"不"
2006-09-30 23:31:33 補充:
有身心障礙手冊並不可恥
如果您認為這樣有刻板印象
您不也對其他領有手冊者有負面態度
他們就不被尊重嗎?
他們就不用生活嗎?
不肯正視問題只會讓問題更嚴重
逃避能多久?
你都不能接受自己
要他人如何接納你?
2006-10-01 16:12:00 補充:
那後來呢?
2006-10-01 18:24:34 補充:
寄來了一封師範大學某研究小組
的到府訪察信──針對精神病的工作做訪察 人有沒有來我不知道
可是我覺得很不是滋味
我想你不願意接受訪查
您可以向社會局反應
特別給你註明 精神病
是因為您不想公開身份吧
他們作業疏忽了您的感覺
您也可以向社會局反應不要在信件上著名任何身份
如果您不想在收到任何信件
您都可以向社會局反應
要求改善
2006-10-01 18:24:46 補充:
他們要留您的資料
是希望能夠把您資料建檔
建檔的目的是要給予您服務
建檔是讓各相關單位能夠瞭解您目前狀況
如果您不願意建檔
他們在作業上是有困難的
所以您可以自行衡量願不願意留資料
溝通其實還是很重要
鼓勵您在與社會局溝通
好好的把您的不高興告訴他們
並建議良好的溝通模式
2006-10-01 18:25:20 補充:
並建立良好的溝通模式
2006-09-30 17:05: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冠成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