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拿勞工保險殘廢診斷書是不是要拿給醫生填寫.
還有殘廢給付申請書..是要自己填寫嗎??
勞工保險殘廢診斷書要怎麼填寫?我是心臟部份的.是不是填心臟那部份就好了呢?
還有別的要填嗎??因為我拿去醫院給醫生??他盡然問我要怎麼填寫??我當場傻眼? 醫生盡然不會填寫??
請告訴我要如何填寫??有哪部份要自己填寫呢??我是心臟部份的
2006-09-29 19:12:1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一.勞工保險殘廢診斷書:
你拿給醫生他就會幫你開並且幫您填寫,而且必須蓋醫院及醫師的章才
可以,要付費的.記得,好像比一般的診斷証明還貴.
二.殘廢給付申請書:
一般是投保單位幫您填寫,也就是你們公司的人事部門幫您填及送到勞
保局.如果他們不會填,當然您就要自己填囉!
三.勞保局查詢網站: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803
四.勞保局殘廢給付規範:
1、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係勞工保險條例第53條附表。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2年5月14日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6條規定:
依本條例第53條或第54條請領殘廢給付者,應備左列書件:
(一)殘廢給付申請書。
(二)給付收據。
(三)殘廢診斷書。
(四)經X光檢查者,附X光照片。
前項殘廢診斷書,應由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障害項目基
於認定技術及設備之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其出具殘廢診斷書
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應屬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
院。但在本條例施行區域外致殘者,得由原應診之醫院或診所出具。
保險人審核殘廢給付,除得依本條例第56條規定指定全民健康保險特約
醫院或診所醫師複檢外,並得通知出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或診所檢送必
要之檢查紀錄或有關診療病歷。
3、復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2年5月26日令公告:勞保被保險人因眼障害、耳
障害、咀嚼嚥下及言語機能障害、胸腹部臟器(機能障害)、脊柱畸形
或運動障害、上肢機能障害、下肢機能障害或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障害
申請殘廢給付時,其殘廢診斷書應由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之被保險人申請
殘廢給付時,不在此限。爰於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下方增列「殘廢診
斷書開具醫院層級」乙欄,以利被保險人查閱。
4、目前經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
院計有121家,如後附名單。上述資料已建置於本局全球資訊網中,因行
政院衛生署會依評鑑結果更新名單,民眾如有需要瞭解最新資訊,可上網
連線至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查詢路
徑及步驟如下:勞保局首頁╱點選「勞工保險」╱點選「給付業務」╱點
選「殘廢給付」╱點選「相關規定」╱點選「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
院以上醫院名單」。
五.給付申請書範例: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6319
六.殘廢診斷書問題:http://www.bli.gov.tw/sub.asp?a=0011570
以上資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2006-09-29 19:52: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LAWRENCE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