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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無照駕駛,騎車上班途中某日被違規左轉汽車撞到,送醫,已和解,唯勞保部分有哪些無法獲得給付?

2006-09-28 12:28:4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2 個解答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我做下列解釋...

 (一)勞保本質上就是針對.工作中發生職災而造成殘疾或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需門診或住院者。
均可獲得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應向~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診療,免繳交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被保險人之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普通膳食費及一般治療飲食費,給付三十日內之半數,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有關規定辦理...

(二)請領手續:
1.被保險人於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時,應向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具下列書據證件:
(1)「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2)全民健康保險卡(免蓋醫療院所章戳)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2.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時,應檢具下列書件:
(1)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
(3)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其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如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具原醫療機構加蓋印信負責證明與原本相符之影本,並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因。
(4)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申請核退醫療費用者,應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

以上針對你的問題...做出的回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如有任何有關勞保或勞退金制度的問題....可以來信 wuandon@yahoo.com並留下可以聯絡你的方式..我會盡快回覆

2006-09-28 16:19: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王子 2 · 0 0

您好!!有您這位朋友真好!!送您這資料,勞工保險申領職傷給付審查準則:第 十 八條 被保險人於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規定而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  一、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二、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者。三、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駕車者。四、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者。五、闖越鐵路平交道者。六、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管制藥品駕駛車輛者。七、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者。八、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者。九、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  所以說,是無法以職業傷病申請,如當時有住院仍可依一般傷病住院來申請給付的,門診部分是沒有的。提供這些給您參考。

2006-09-29 04:19: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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