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會計師如果未將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作互抵,是否違反一般會計公認原則?這樣作可以嗎??未互抵是否會使財報失真??
稅務上又有何不同??
2006-09-26 07:31:4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對財報分析有什麼影響呢??
2006-09-26 13:58:50 · update #1
謝謝你~
2006-09-29 13:20:30 · update #2
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有法定抵銷權,所以得以互抵後之餘額列示,原則上可互抵,也可不互抵皆可,其僅會影響財務報表之分析,對於稅務上不會有影響。
2006-09-29 14:11:53 補充:
財務報表分析常會運用一些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的數字來進行財報分析,像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有沒有互抵直接就影響到資產負債表的數字了,如投資報酬率,有的是用總資產當分母,淨利當分子,則在建工程與預收工程款如沒有互抵,投資報酬率將會較低。
2006-09-26 12:12: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