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94年4月購得一華廈(位於板橋)..原想跑短期..至今仍請仲介公司托售中....
更由於不可抗的原因..
我急需再購得一間房屋落腳(位於桃園市)...故將此屋購於堂哥的名下..
貸款也是堂哥的...
原想等板橋的華廈脫手後就過戶(認賠也罷)...沒想到時間一拖再拖...
想請教達人:
一: 第2間房子因為我的負債比偏高...貸款額度太低...所以才借堂哥的名字買..
若我要過回我的名下...是否要等到另一間賣了..再過戶會比較理想?
二:先前的貸款和過戶問題都由仲介公司負責...我現在該怎麼辦呢?
又要如何跟銀行辦理房貸的部分呢?
請不要重複張貼先前回答過其他網友的答案.....
每個人的狀況不盡相同....
我也認真的看過了其他網友的答案.....所以----麻煩各位達人了....
不勝感激.......
2006-09-26 00:00:2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妳要很急是可以直接過戶到你的名下可是借款人還是妳堂哥.
我是建議妳最好是把板橋的房子先賣掉後再把做買賣把房子過戶回來順便辦貸款.
貸款方面妳可問幫妳辦的代書或自己打電話到各銀行去問.我有朋友想買板橋的房子如可以的話請跟我連絡.
如有問題可點我來電
2006-09-26 07:20: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