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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比例高,經審核被寄回,環款無法達到25倍,是不是算沒有協商成功,是否可再寄一次給第二大銀行協商?還是再寄一次資料給最大債權銀行?如何才能談到最低還款金額?

2006-09-25 08:32:0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3 個解答

基本上你只要有符合協商機制的規定:1.民國94年12月15日前的無擔保債務.2.兩家以上的債權銀行,金額在30萬以上.3.負債比高達月收入的25倍.4.還款總額每年佔總負債的15%.5.確定協商後未簽回協議書.那你就可以再次向銀行申請協商.另外要提醒你,要先評估一下自己的還款能力.因為你文中提及你的負債比例高,就算可以爭取到較好的利率及期數,但是因為負債偏高,月付金還是會很吃重,是否可以負擔?若是可以,就可以以協商的方式來處理;若是不行,可能就要考慮,是否有增加收入的可能性?或是選擇以其他的方式處理.記得,若是要再次協商,在收入的部分不要寫的太高,盡量裝的可憐一點,才能爭取到較好的條件.如果還有其他問題,也可和我聯絡.祝一切順心~

2006-09-25 10:59: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是可以再寄一次啦
不過只能寄給最大債權銀行
不過資料不能又跟上次一樣
還有如果真的不行就做個別的協商
不過還是要看你實際到狀況如何我才能給你建議
有問題你先點我的大頭好了

2006-09-25 10:18: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協商要負債30萬以上及月薪25倍.是可以再送1次也是送最大債權銀行.
協商最重要的是要把負債原因及還款計劃寫漂亮.銀行可能就會給你比較好的條件.
如有問題可點我來電

2006-09-25 08:43: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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