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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我大三時(91年左右),家裡的房子因繳不出貸款所以被銀行法拍賣出

現在收到了行執行處通知,聽說法拍的金額可以償還不知順序是如何?

看了知識+也有人問過這是一定要繳,只是不知法拍的金額償還順序。

不知可否懂這方面的人可否回答我呢^_^

希望可以回答的愈詳細愈好,感謝!

2006-09-12 20:15: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忘了說....行政執行處是要我們繳房屋稅及地價稅

2006-09-12 20:16:09 · update #1

是我媽媽...謝謝你喔^_^
我也了解到原來屋子拍了....金額不夠還會追。
那以後我是不是要放棄繼承才可以??
不然就會繼承到那些債務嚕?

2006-09-20 10:22:47 · update #2

3 個解答

法拍屋拍定後的債務分配問題首先...房屋被法拍後,其拍賣金額是如何分配給債權銀行?ANS:如下網址有詳細的債權分配公文涵: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paimaihouse&b=2&f=1274669166&p=14一般來講..分配順序如下:1.第一順位:法院拍賣執行費用…於取得執行名義後…聲請強制執行…從查封時貼封條、地政測量、聲請公正第三人鑑價、案件公告及登報等…都稱為[執行費用]執行費用為7/1000...[如果以1000萬來講是7萬元的執行費用...]600萬元就是4萬2千元的執行費用...上述費用是根據[強制執行須知]第三項...相關資料如下網址:http://law.moj.gov.tw/fp/fp1-3a.asp?filename=/fp/fp3-2.txt2.第二順位:稅捐機關..通常優先扣除[增值稅]扣土地增值稅根據[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第 6 條 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之徵收,就土地之自然漲價部分,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經[法院執行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之土地,執行法院應於拍定或承受後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並由[執行法院]代為扣繳。相關網址如下: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G03400013.房子的貸款銀行..民間俗稱為[第一胎]...抵押債權人參與分配,有多順位債權人時,依順位優先分配如圖所示之優先受償順序: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paimaihouse&b=2&f=1274669166&p=144.普通債權人[一般都是民間自然人]…有多位債權人時…依債權比例分配..譬如有5位債權人..依每位債權人的[債權金額]做比例分配…5.如有剩餘款項…則發還給原屋主所有權人若發生[債權人]均不足分配…法院會核發債權人不足額之「債權憑證」…隨時可再向債務人其它財產執行…根據[強制執行法]第27條規定:第 27 條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債權人聲請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相關網址如下: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1000427有關銀行會算滯納金及利息嗎??ANS:會計算滯納金及利息的...而且都是依最高違約利率來罰..拍定金額先償還第一順銀行的房屋貸款利息...及違約金...滯納金...扣完之後才會再扣本金部份...如扣完本金後尚有欠款...剩餘之本金還會繼續利息循環...直到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因為...我有一位客戶就是如此被銀行[吃夠夠]....本金只欠1300萬..得標人拍1450萬..理應該夠還才對...但銀行先扣450萬的利息...扣完剩下1000萬...然後扣除本金1300萬元...仍不足300萬...結果銀行繼續把這300萬滾利息...分明就是不讓人翻身...放棄繼承的問題...首先你還是看看法條好了...為了避免一樣的問題再次發生: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第二項規定:「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限。」根據拋棄繼承條款..如下網址有詳細說明:http://www.sunnylaw.com.tw/dead.htm不知回答的還滿意嗎??

2006-09-20 20:39: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anda 4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10-26 06:57: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房子被拍賣後,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款項呢?優先順序呢?一 .執行費用,指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從查封、測量、鑑價、拍賣登報等等,統稱為執行費用。二.扣土地增值稅三.抵押債權人(大部份都是銀行)分配,有多順位債權人時,依順位優先受償。四.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等國家欠稅。五.普通債權人(幾乎是民間債權人),有多位債權人時,依債權比例分配。六.如有甚剰餘,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如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俟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這些債權得不到清償的債權人,會不定期到國税局調閱債務人財產變化,屆時債務人名下所有財產都會列表出來,包括不動產、股票、車輛及銀行存款,甚至上班薪水的1/3也會被查扣,您家誰是債務人或保證人,都要有心理準備。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9-22 10:23:37 補充:
在拍賣出去時,法院會將拍賣款的分配表寄給所有當事人,包括您媽媽;從分配表中,您可以看出您媽的債務清償了多少,還有誰的債務未清償。雖然時間已過了四年,萬一找不到當年的分配表,您們仍然能以您媽的名義,向法院聲請閱卷或補發;聲請時需附上子拍賣的案號,可能您們忘了,如有需要,告訴我拍賣房子的門牌地址,我們的電腦保留民國75年至今的拍賣資料,我可以協助找案號給您們。

2006-09-22 10:31:44 補充:
只要您媽媽有在工作或擁有財產,未清償的債權人隨時會向您媽強制執行,所以分配表最好查看清楚。如債務積欠過多,以後除考慮抛棄繼承外,還能選擇限定繼承;當繼承的財產有超出債務時,您才繼承,不足債務時則不繼承,這就叫做『限定繼承』。

2006-09-14 17:46: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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