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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先生結婚至今一年七個月,我女兒95/8/28剛滿一歲,我從8月份就覺得他行為異常,尤其是假日都看不到人影,他今年六月底離職,告訴我他去上大夜班,我在今年女兒生日前夕,那天是星期天,我之前就告訴他要排休幫女兒慶生,在那一天我找不到人,我帶著小孩回去我公婆家,我婆婆在我面前打電話給他,他也不接,直到九月四日晚上我終於跟他碰面了,這還是他一早傳了通簡訊給我,說要跟我好好談一談,我一直記得那個晚上,在我再三逼問之下,他說:『他於今年六月份跟另一個女人結婚了,在台中新天地宴客,且今年11月她就要生了』,我的反應是這是一場鬧劇,這個比霹靂火還離譜的事,應該是假的吧,我於是打電話問我公婆,發現這一切都是真的,他們早就知道了,只有我不知,還跟我說她有暗示我,她問我知不知道我先生在忙什麼,這句暗示我當真不懂,事後我想了很久,我只有在當天晚上跟第二天早上打電話給那個蔡小姐,但她都沒有接,電話是我婆婆跟我說的,我想了想我要離婚,我放他們走,但是我要小孩的監護權,還有他要負擔一定程度的教養費,我開350萬,其實不多,我只剩下我最心愛的寶貝了,她現在是我一切的希望,可是我先生他告訴我他只想一個月付一萬元,我怕他以後會沒有付,那我該怎麼辦呢,聽我婆婆說,那個女生很溫柔,很賢淑,一定是個賢妻良母,還跟我說叫我做大的,她做小的,只是怕我沒有這個度量,我終於覺醒了,原來她們在我跟我女兒面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我婆婆告訴我那位蔡小姐在中科友達上班,他的哥哥是台大電機系畢業的,現在在鴻海上班,令一位哥哥聽說是海線的兄弟,我也不知道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可是可確定的是那位蔡小姐的肚子真的很大了,我請我朋友去打聽的,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傷害我們這對孤兒寡母,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請你們幫幫我,我沒有對方家大財大,我沒有對方有個高薪的工作,我只是一個在平凡不個的上班族,我家在南投縣鹿谷鄉的鄉下地區,我的父母也是老實人,不懂得怎麼去面對這樣的情形,我並不想走上法院,我想要平和的解決,但是他們真的都沒有誠意,還告訴我叫我把我的寶貝給他們,那位蔡小姐會對她視如己出,而我趁我還年輕,我可以再婚,我什麼都沒有,我真的覺得他們很可惡,做錯事的人不是我,我對我的婚姻一直那麼仔細的呵護,我深愛我的先生,即使到今天他背叛我,我仍然愛他,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教訓呢?請幫幫我

2006-09-11 17:18:02 · 16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眼媽 1 in 健康 心理健康

我不知道他們是6月份那一天結婚的,我也拿不到喜帖,更沒有證人,我只知道友達內部的員工有參加他們的婚禮,請幫幫我找證人來證明他們真的重婚了

2006-09-12 07:05:09 · update #1

我確實有登記結婚,我的小孩也是婚生子女,我們雙方的身分證都有彼此的姓名

2006-09-12 17:43:21 · update #2

16 個解答

離婚和養小孩是長久的事
尤其離婚是不可馬虎
很多對離婚沒計劃的女人
帶著孩子在外生活是很吃虧的
為什麼沒計劃的離婚
是敗在心軟(像是婆婆說、老公說按月付)
只是說
但無公權力保護
是非常吃虧的
妳婆家沒有挺妳
反正妳是明媒嫁娶
不會輸那個“鹹妻涼母”
如果妳沒打算再嫁就不要離
繼續妳的生活
告訴妳先生
1.妳們母女每月生活開支
(讓他知道2個家庭該付出多少金錢)
2.每月多少假日多少天給妳們母女
(妳有這個肚量,搞不好那“鹹妻涼母”沒有)
3.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你們1家3口的戶籍騰本
(以免你先生偷刻印或謊報離婚了)
4.不要輕易放他們走,若妳目前未打算再婚
(妨害家庭是公訴罪,可請徵信調查蔡小姐戶籍地,附上你們1家3口的戶籍騰本寄給她,說明妳是元配。也說妳會對她小朋友視如己出。妨害家庭是公訴罪,妳可告蔡小姐。妳先生會偏袒她,妳就伺機提出1.2.)
5.妳有登記結婚,目前的贏家是妳。
(妳先不動聲色繼續妳的生活,寄出存證信函。蔡小姐也快生了,到時報戶口也是大問題。)

如果妳仍然愛他選擇不離婚,這方面希望妳先找律師詳述,先做好保護妳們母女的堤防。存證信函最好請律師事務所代為寄發,讓蔡小姐不敢低估妳。這段時間妳要堅強,最好讓一個妳最為信任的親人知道,最好是兄弟姐妹。至少妳還有後盾!
還有,對妳先生好一點,好到讓他心虛。或許有了小孩忽略了老公,才會讓他隻手遮天,老婆要檢討。但事情發生了,妳又放不掉,就該好好研究如何補救了。

記得妨害家庭是公訴罪,是妳最佳的籌碼,元配不可輕易放棄。先發出存證信函給他們一點教訓~提不提告再說。
還有妳老公如果因存證信函找妳談,若妳目前未打算再婚,不要離婚!!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夫妻的協議書(財產分配、生活開支...)!!

在台中新天地宴客~妳應該可以以家屬身份去要求看那天婚宴收據或婚宴相關證明。

台中地方法院附近...
劉喜律師(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
0422218320
台中市市府路1~2號1樓
他在台中地方法院開庭多年,
有非常多年的經驗.
人又慈祥且做事不馬虎~讚!
但他很忙,都要先預約~

2006-09-13 22:44: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泰泰 2 · 0 0

唉~~~我們是找不到老婆~~~
這種人卻是結了二次婚~~~
您說說~~~看到這種怎麼會不生氣~~~
真是爛人一個~~~
總是不珍惜身邊的~~~
最可惡的是又背棄了另一個人~~~
唉~~~真想開口來個OOXX~~~

2006-09-18 08:34: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平常不常聽國語歌的,不過我最近聽了一些經典國語歌,可以送你一首,陶晶瑩的..太委屈...

2006-09-18 02:58: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da 4 · 0 0

加油 ,千萬不要被你先生和家人的假低姿態或假委屈求全遊說下讓步或做出任何妥協的事來影響你正宮娘娘的權益,當初你也是做著八人花轎進門的 , 對方無情無義請你一定要堅強且堅持到底, 不然往後你一定會後悔 ~ 真的, 請加油 ~

2006-09-16 17:46:2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星 3 · 0 0

告死他們一家人.不要猶豫了

2006-09-12 16:46:0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阿堯 4 · 0 0

加油

2006-09-11 21:20:0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水蜜桃姊姊 6 · 0 0

根據我國民法

第 982 條
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如果你跟你先生結婚時具備了公開儀式(ex公開宴客)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你跟你先生是先婚的.所以今年六月那個後婚是重婚無效!

聽說市公所會有免費的律師諮詢.甚至有相關的調解委員會.
至於鹿谷鄉...去問問鄉公所有沒有相關服務.

總而言之.先由專業人士幫助你詳細了解法律給予你的保障.
不一定要對簿公堂.但至少有憑有據.知道自己可以如何維護自己跟小孩的權利!

2006-09-11 21:02:2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香槿 2 · 0 0

他這樣太誇張了!
應該跟他要個幾千萬的贍養費

2006-09-11 18:22:13 · answer #8 · answered by 筱慈 2 · 0 0

寶貝:你受苦了,看到這樣的情節,真的令人非常難過,辛苦你了!
  我也不知道怎樣可以教訓人或者是法律問題,只能衷心的祝福你能夠度過這一切,你們能沒事!幫你加油而已!
  希望ㄧ切事情能趕快過去,你們能走過!加油喔!!!生命會繼續下去的。

2006-09-11 17:25:51 · answer #9 · answered by taipeilady 4 · 0 0

當初你們結婚生份證上都沒蓋章嗎??
還是你們根本沒有辦結婚登記阿??
我建議你訴諸法律,畢竟沒有法律根據的贍養費最後一定會有問題的,
況且你的寶貝還小,就算是為了寶貝權益,
就算痛心,還是要很下心來,
而且這種男人離開也罷,好好想清楚吧!!

2006-09-11 17:24:11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drea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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