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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我的情況是銀行已經請自稱律師事務所的小姐打給我,我跟她說我沒那麼多錢環,他說只能給我分兩期而已,可是金額有點多而我現今又沒有錢可以,繳給她他說沒有就要送法院我該怎麼辦

2006-09-07 16:42:4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5 個解答

先不要急.銀行叫律師打給妳那是銀行的程序.
你只要堅持在你的能力內的還款金額及期數.銀行會答應的.
他如跟你說要送法院.你就跟他說你不是不還.是你們的條件我還不起.不然就請銀行送法院吧.
欠債送到法院也是民事案件.如你到法院就跟法官說你有要還.扣掉你日常生活所需一個月還可還多少就行ㄌ.
銀行也不希望送到法院.這樣銀行要多付出很多成本的.加油.
如有問題可點我來電

2006-09-07 17:09: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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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1 06:35: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那個都是催收人員來拐利息錢別鳥他~趕緊去申請協商吧!因卡奴風波現在政府規定無擔保貸款不可以超過個人薪資22倍或遲繳了你已經沒有銀行會跟你往來了~所以勸你放棄找尋貸款ㄌ@@更不要相信網路上面那些騙人不實的廣告!協商機制到95.12.15截止!辦理協商除了本身家人也可以代為申請!千萬別找代辦!把協商理由及環款計畫書寫漂亮一點在送! 協商把失業後找新工作.扶養雙親或子女.以卡養卡.單親家庭請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通通寫入協商理由裡面(這可嚴重影響到你協商的利率喔)收入就寫收入切結書就好金額寫低一點約1.6~2萬!每月環款金額寫1.4萬就好 買房子真的送現金?最近在網路上,有許多打著「買房子送現金」的廣告,到底真的有這種好康?或只是房仲業者的噱頭?東森新聞追根究底,發現其中存在許多陷阱,提醒民眾必須小心別上當。網路上出現許多「買房子送現金」的廣告,甚至還有業者號稱不但負債能變資產,還有現金可賺,有沒有可能是詐騙(新聞)陷阱?東森新聞聯絡上其中一名業者,相約碰面查探真相。這名房貸代辦業者要求提供證件資料,還協助製作假工作證明,但問到何時可以拿到錢,業者回答得有點含糊。其實,業者看準的就是那些信用破產的人,以幫助他們買房屋的名義,透過管道向銀行超貸房貸,製造民眾可賺到現金的假象。東森新聞實地走一趟業者在台北樹林的辦公室,這家公司的招牌已經拆掉,大門深鎖,鄰居說很久沒人來了。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打出買房送現金的口號,不過是超額貸款或促銷問題房屋的花招,喜歡貪便宜的民眾可要特別小心買到劣質房屋,甚至資料被盜用成人頭。 投資是要有閒錢去運用才算投資!借錢來投資=賭博!更何況是要先讓自己負債更高!就算買屋送到30~50萬現金那也只是拿來多撐幾個月~過之後呢?讓債務人等死嗎?更何況負債比太高或信用不好的卡債族還能辦理房貸喔~找保人?還有不怕死的當你的保人嗎?所以買屋送現金及債務託管.債務重組都只在賺可憐的卡奴手續費或託管費!別再害人了有一些假借債務協商的名義在騙財,叫客戶加入協商,其實是債務重組、債務托管小心!各位!目前市面上有些公司在做所為的:債務重組.債務托管。其實這是騙人的,請要協商的朋友們要小心了。他們的作法會說透過他們公司的債務重組、債務托管後它們會說的很好聽,說什麼債務重組、債務托管跟債務協商不一樣、會有律師幫您跟銀行談等等,您參加他們的債務重組、債務托管後,他們會叫您在未來的半年~1年的時間內不要去做繳款的動作,再叫您在不繳款的期間慢慢的存1筆金額大約是總負債的2~3折。是不是您沒繳款後銀行開始會做電摧的動作,再來、半年後您的負債是不是會被銀行打入呆帳,再由他們公司配合的法律師事務所由他們的律師團隊去幫您跟銀行談您的負債金額的折數金額。叫您委託他們公司來幫您做債務重組、債務托管,您遇到的收費有2種(看清楚ㄛ,是您要先繳錢ㄛ,一種是收您總負債的2%您負債200萬就要先付4萬ㄛ,一種是比如您有10家負載的銀行,您要請他們幫您債務重組、債務托管5家,他們每一家收2200元5家共11000元。其實這種作法根本就是收了您的錢後,不管您信用破產的死活,變象的騙錢。千萬不要被這些不肖業者的名稱、話數給洗腦了,也不要成為他們的待宰羔羊。他們是叫你托管後叫你不要再繳錢ㄛ,那不是教你信用破產嗎?好,就算客戶繳不起到最後也是信用破產,那為什麼要透過他們然後再被他們變象的騙錢ㄋ。●若你要救你自己勸你放棄信用節省被銀行賺去的利息勸你參加債務協商吧~辦理協商只要下載4表格只須身分證影本不需其他證明文件!就算不能0利率起碼能解省利息!換個角度思考吧放棄個人信用就可以為你節省100多萬的利息不划算嗎?而且辦理協商親自跟銀行辦理不需任何費用..代辦或託管都唬人賺不認識字的錢!現在的我也參予協商了通過80期0利率簽約繳款(我80期省下80多萬ㄉ利息錢)期待重生中....希望你也可以早日脫離債務纏身的困境 金管會網站有相關協商文件的下載及電話及協商相關規定你看看吧http://www.ba.org.tw/銀行公會網站 金管會提供民眾解決卡債四步曲:步驟一:由本人或受委託親屬備妥完整申請文件,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協商申請,勿聽信代辦公司或他人提供不切實之方法。債務協商諮詢專線,銀行公會 (02) 8596-1629、8596-2333、8596-2345)。步驟二:最大債權銀行收到債務人申請文件第三個營業日起,各債權銀行應全面暫停催收(含自行催收及委外催收),如銀行有違反規定,消費者請向本會檢舉(02)2536-0721。步驟三:最大債權銀行對於符合一致性協商條件之案件自收件後至協商通過不得超過8個工作日,非一致性協商條件者不得超過13個工作日為原則,如有違反規定者,請向本會檢舉(02)2536-0721。步驟四:如民眾遭受不當催收,請檢具具體事證,向本會銀行局(02)2536-0431申訴;如遭暴力脅迫催收者請洽內政部警政署檢舉,電話110或0800-000-110。針對坊間代辦公司以代替消費者協商還款,免除消費者面對銀行之訴求,對外招攬代消費者申請協商還款之業務,並收取相當費用乙事。金管會再次呼籲,為避免消費者支付不必要之費用及所交付文件遭到不肖業者利用,衍生不必要的資料外洩問題,申請協商應由本人或受委託親屬提出辦理。金管會就代辦公司廣告不實部分,業己移送相關單位處理,並已轉知各金融機構不得接受代辦公司代債務人申請協商還款。

2006-09-08 07:46: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銀行多付的成本也是債務人要付的喔

2006-09-07 19:19: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Doris 3 · 0 0

其實我給您的建議是,你有多少就盡量還多少啦~這個據我判斷應該市委外催收的手段!若是她有涉及恐嚇,可以像金管會投訴喔~

2006-09-07 17:05:0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cain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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