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日前我開了一家飲料店,因當時與另一家同業老闆叫貨,所以那老闆便將他的招牌借給我使用,目前這位老闆有4家分店,都是使用同一面招牌,但因後來我不再向他叫貨,前幾天這位老闆告訴我說,他過一陣子要把他的招牌拿去申請專利,所以如果我還要繼續使用他的招牌,便要向我收取權利金費用,但這招牌我也已經使用了兩年,所以想問,1.如果這樣子的話,我是否一定要給他權利金的費用才能繼續使用這面招牌?,2.在別人也都有在使用的情況下,他是否可以隨時在任何時候申請專利,再跟我們收取費用,因為我們已經使用了兩年了
希望有善心人能給我一點解答,謝謝~~
2006-09-05 12:30:1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你以及你的同業老闆可能是搞錯了,因為招牌是無法申請專利地,只能申請商標。除非他使用的招牌,別人在他之前就在使用了,或者以廣為大家使用,否則他應該可以拿到商標權。如此一來,你便要付權利金才能拿到商標使用權。至於你說別人也有在使用的情況下,這個意思我不太明白,若真的事廣為大家使用,則他可能無法取得商標權(例如:淡水鐵蛋)。
2006-09-05 18:39: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yan 1 · 0⤊ 0⤋
台北招牌設計公司
http://d-chiang.com.tw/
2014-12-02 11:52: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傻瓜~祥☆=﹏ ︴ 1 · 0⤊ 0⤋
早點搶先申請商標吧,製造對方的法律障礙,確保自己的談判空間。
現在聯繫我們,24小時內完成申請。
http://goods.bid.pchome.com.tw/item/show?10060721041691
2006-09-05 15:34: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avis 6 · 0⤊ 0⤋
他當然可以將他的招牌申請商標專權,而你如果沒有得到他的授權是不能使用的,這點是非常明確的。當然你如果使用他的招牌是需要付權利金的。商標權並不像發明專利一樣需要新穎性,因此他可以申請。建議你自己重新設計自己的品牌,然後申請商標權。用別人的商標總是不如自己的好。
2006-09-05 14:27: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
我建議你換掉招牌因為如果他的店賣的東西品質很差
相對的你店商譽也會跟著受影響 你在他申請專利前
將招牌拆掉就不會有權利金的問題
不然之後他愛跟你收多少錢你就一定要給他
店沒賺到錢還要給他賺權利金或是他告你你就會賠錢了官司
2006-09-05 16:46:40 補充:
或著你白目一點比他早申請專利如果是你申請過了你就可以反過來跟他收費只不過他會很討厭你恨你(不建議這樣做) 如果需要商標設計可以請我幫忙asd1214d2@yahoo.com.tw費用可以談
2006-09-05 12:42:1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一一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