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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五年期的郵政壽險
目前已經三年, 但是因為不希望繼續繳納
有什麼辦法可以不損失任何的金額, 卻又可以達到目的的呢?
聽說有一種 減額繳清 , 該如何辦理呢?
繳清後, 是否要等到五年滿才能把之前的錢領回呢?
領回時, 會不會有任何損失?

2006-09-02 07:20:0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2 個解答

你好: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law106.htm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 減少保險金額第十六條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金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本公司對於申請減少的保險金額,按下列順序依序減去:一、因分紅而購買之增額繳清保險。二、保險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 減額繳清保險第十七條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其保險金額如附表。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不必再繳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其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要保人選擇改為「減額繳清保險」當時,倘有保單紅利、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 展期定期保險第十八條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向本公司申請改為「展期定期保險」,其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要保人不必再繳保險費,其展延期間如附表,但不得超過原契約的滿期日。如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超過展期定期保險至滿期日所需的躉繳保險費時,其超過款額作為一次躉繳保險費,購買於本契約期滿時給付的「繳清生存保險」,其保險金額如附表。要保人選擇改為「展期定期保險」當時,倘有保單紅利、保單借款或欠繳、墊繳保險費的情形,本公司將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加上本公司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扣除欠繳保險費或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的淨額辦理。可辦埋的契變方式為:解約、減少保險金額、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等繳費年期己過半;原則上辦理繳清是OK的亦即於五年滿期領回時就算是有損失也不會太大;因為年繳或月繳是有差異的你可查詢保單內頁有一頁都是數字的看看第三年的數字即知辦理契變手續時請保戶攜帶保單至原開辦郵局辦理 若有資料不全之處請見諒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   祝    順  利  希 望 每 天 都 是 星 期 天 ############################## 

2006-09-02 08:04: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您好~
減額繳清,需帶要保人的身份證件、印章、存摺、保單前往原開戶郵局辦理。
減額繳清後要等到約滿才可把之前的錢領回,並不會有任何損失,只是保障
會減少~~謝謝!!

2006-09-02 11:50: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向日葵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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