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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公司有獲利時曾發放股票紅利給員工(盈餘分配,員工無償取得),今員工離職,要求比照之前離職員工要公司買股票,請問公司一定要買回嗎?
ps有沒公司有相關管理辦法可以提供參考。

2006-08-30 13:41:3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投資

4 個解答

即使是現金購買股票也無權利要求公司買回,頂多向公司負責人或經理人或在職員工協調其買回,買回價格因無參考市價,可以公司每股淨值或股票面額擇一,你所擁有的股票雖是因發放員工紅利(即員工紅利轉增資股票),雖是無償取得,權利義務與有償取得相同,你可以選擇取回股票作股東(公司說法如為閉鎖期,不同意你取回,可以檢舉,法令已修正最多2年),也可以售回願意購買的在職員工,還有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方式是---由公司福委會買回,不過這個方式法令上限制每年為預算的10%為上限,福委會的錢不得作其他投資但可以購買原公司因增資或其他因素產生的零股交易,但是主管機關在查核上並不嚴謹,是可行的方式之一。

我先前曾設計過公司員工售股辦法,不過已遺,您可以把握下列原則:

1.員工售股:原因須為離職或其他重大原因經總經理同意始得為之。

2.售股對象:須為本公司在職員工或董事會成員。(一般未上市公司老闆不會願意股票流到外部,因為收回註銷或重新發行須銀行簽證時會相當麻煩)

3.員工售股公告後如購買對象仍協調不成,可洽請福委會於年度預算內編列購買,預算不足時得分年支付(這是寫好看的,如果錢夠就先買嚕)

4.員工售股之股價認定基準依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面值擇一認定。(通常仍以較低者為準,因為不太可能有人會高買吧,反正仍要協調的,寫出來是作為參考依據。)

~以上說明應該夠您參考嚕~

2006-09-01 12:03: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白居不易 3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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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19:51: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證券開戶推薦的這一家是很多網友都蠻推薦的,若不相信的人可以到各大部落格甚至奇摩知識+爬文,就知道很多人推薦這一家證券公司了。
除了手續費2.8折以外,新光證券所提供的看盤軟體是可以支援當紅的智慧型手機iPhone,這也難怪為什麼這麼多網友特別推薦這一家新光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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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8 05:57: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員工離職和公司買回股票在法律上是無關的,除非公司內規有規定
股東只有在一種情況可以強制公司買回股票,請參考公司法185條及186條,如還有疑問可以mail 來問



第 185 條 公司為左列行為,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
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一 締結、變更或終止關於出租全部營業,委託經營或與或他人經常共同
經營之契約。
二 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三 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對公司營運有重大影響者。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
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行之。
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一項行為之要領,應記載於第一百七十二條所定之通知及公告。
第一項之議案,應由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之董事會,以出席董事過半
數之決議提出之。
第 186 條 股東於股東會為前條決議前,已以書面通知公司反對該項行為之意思表示
,並於股東會已為反對者,得請求公司以當時公平價格,收買其所有之股
份。但股東會為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決議,同時決議解散時,不在此限。

2006-08-31 13:03:2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演海.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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