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大我無照駕駛,
紅單上有勾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
應到案處所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到案日期:95年9月10日前
請問我在9月10日以前"一定"要到他所說的應到案處所繳6千元?
還是說可以去樹林監理所或是郵局繳納呢?
因為樹林監理所比較近...而且知道路....
請大大回答一下 謝謝^^\"
2006-08-28 07:28:4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庭頡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一定要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罰單嗎???還是說可以到樹林監理所呢??
我上禮拜去考...沒過
下禮拜要去...好死不死這禮拜被抓...悶阿-.-...
2006-08-28 19:54:01 · update #1
什麼是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答案:到案日期:95年9月10日應到案處所: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納罰款地點: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納罰款期限:95年9月10日報到那天:證件,繳納罰款的收據帶齊全,提早去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我今天才看到事情的來龍去脈祝您成功建議:在罰單所規定的期限之內繳款,否則會加重處罰達達 敬上
2006-08-28 14:30:23 補充:
建議考駕駛執照,與交通警察躲躲藏藏不是辦法想考駕駛執照時再寫信告訴我達達 敬上
2006-08-29 03:18:32 補充:
一定要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罰單嗎???還是說可以到樹林監理所呢?? 答案:可以到樹林監理所繳款(收據要保存)達達 敬上
2006-08-28 10:23: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