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的戶口只有我和我媽而已
可是我媽媽她已經出家了耶
只是我阿嬤有留兩間套房給我媽媽
那這樣我們家有到達低收入戶麻?
我媽名下也沒有車子~連機車都沒有
不過有兩間小套房
那這樣還可以嗎?
不然我每天上課打工~賺取自己的費用還有學校要繳交的錢
真的好累~我同學說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他說他也有申請~我們學雜費有3萬多塊
他說他這學期只繳了5百多
而且說真的我家也沒人賺錢
我媽又出家喏~那這種情形怎麼半阿=口=???
2006-08-25 21:10:0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圓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 在最低生活標準9,210元以下。(台灣省) 2.家庭應計算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以下。 3.家庭應計算人口之存款、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你爸呢?你媽雖然出家如果去申請低收入戶一樣列入調查.你媽如果未滿65歲是會被列入有收入人口.阿嬤留兩間套房給你媽媽.兩間價值如果超過260萬(公告現值).是不符合低收入戶申請..
2006-08-28 06:18: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夏雪☆ 7 · 0⤊ 0⤋
申 請 95 年 度 低 收 入 戶 津 貼 應 備 資 料
一、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 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1.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 : 含本人、配偶及全部子女之戶籍資料。
2.申請人父母之原始戶籍謄本 : 含父母及全部子女之戶籍資料。死亡者附除戶戶籍謄本。
3.同一戶籍或雖非同一戶籍但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二、申請人印章及下列相關證明影本
□郵局存摺封面 □身心障礙手冊 □離婚協議書 □學生證 或在學證明 □服役證明
□重大傷病證明 □醫院開立三個月內之診斷證明 □失蹤人口六個月以上協尋紀錄
□懷胎六個月以上或分娩後二個月內之診斷證明 □在監服刑證明 □禁治產證明
□院外榮民就養證明 □軍教人員需附薪資證明
三、申請標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應計算人口,每人每月 在最低生活標準9,210元以下。
2.家庭應計算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以下。
3.家庭應計算人口之存款、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四、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不得重複領取,僅得擇一領取。
五、備齊上述資料後請至戶籍所屬里聯合辦公處辦理,地點如下:
申 請 95 年 度 □ 特 殊 境 遇 婦 女 緊 急 生 活 扶 助
一、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及原始戶籍謄本 ---- 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需包括本人、配偶及全部
子女、 父母、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二、殘障手冊影本、學生證影本(國中生以上)、院外榮民就養證明、軍教人員需附薪資證明、退
休俸 證明、優惠利率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殘障者或申請者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四、計算標準:
1.全家存款本金限額200萬元以下 ;
2.全家不動產限額650萬元以下 ;
3.每人每月平均收入23,025元以下。
五、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補助費、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謢補助、不幸兒童
少年生活扶助金,以上僅能擇一辦理,不得重覆領取。
(殘障生活補助費殘障中度以上者每月4000元、輕度者每月3000元)
六、備齊上述資料後請至戶籍所屬里聯合辦公處辦理,地點如下:
2006-08-26 13:11: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fox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