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朋友家裡欠錢..我到銀行貸款幫他...結果自己環不出來(不過我也沒去跟朋友要.因為他家真ㄉ蠻困苦ㄉ)..
93年我去銀行.準備環錢..可是銀行說:你ㄉ欠款資料已經\"賣出去了\"......不在我ㄇ這家銀行...不用環了...到今天96年收到法院通知..要開庭..不旦影響了我ㄉ工作(因為要請假)..還不知要環多少錢...怎ㄇ半?? 各位大大. ..救救我吧...Q.Q
2006-08-23 08:36: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不用煩.到ㄌ法院法官會問你要步要環.你一定要說要.順便你要說你目前一個月只賺多少錢(因不知你有無申報)要沒有的話就不要說太多.在扣除你每月的開銷.你每月能環的也只有1000-2000.金額妳自己看著辦.
再來資產公司就會跟你談.你要記得跟資產公司談.環款金額不要超過欠款金額的5成.如有不懂可點我.
2006-08-23 09:06: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透明 7 · 0⤊ 0⤋
這種訴訟只是確定債權和金額而已,接下來就是強制執行你名下的財產(包括薪水),不過如果你名下沒財產或名下的財產都在貸款中的話,對方會"很樂意"和你談條件,終究對方只是要錢而已!萬一你名下沒財產或是財產都在貸款中,把你的財產拍賣了恐怕對方也拿不到錢,還得付出一些法律費用,所以還是以"談判"為上策!
銀行把不良債權賣斷出去一般都大約是債權的3折左右,如果再加上對方的一些管銷費用,訴訟開銷(裁判費是標的金額的百分之一)等等費用以及對方的利益的話,談到5成以下應該是沒問題的!
2006-08-23 19:27: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