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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手中持有香港公司的股票約三千多張最近賣掉部份,約有六百萬要匯回台灣的帳戶由於香港公司的股票是屬於我們公司轉投資時,公司對我們員工的分紅配股..想請教...這筆錢在大陸部份已有扣稅..若目前已處分股票獲利六百萬想要匯回台灣的部份是否要課稅?要如何做才能節稅?

2006-08-21 19:12: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3 個解答

財政部830112台財稅第821506281號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停徵證券交易之所得稅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
主旨: 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所取得之收益,應與其國內之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
說明: 二、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停徵所得稅之適用範圍,以我國證券交易稅條例所稱有價證券為限,尚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

因此出售直接投資香港公司之股票收入歸台灣公司所有,必須併入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許多上市公司轉投資國外公司都吃了政府的悶虧,如燦坤等.希望您注意.
目前規劃節稅已來不及,應該事先透過境外公司轉投資香港公司,在出售香港公司所得之收益歸境外公司所有,台灣公司只是帳上認列收益,在稅法上即可免稅.
祝好運!

2006-08-22 05:06: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ustin 3 · 0 0

原則上是課不到稅...但是一大筆錢匯入可能會被金檢機關盯上會有洗錢的嫌疑..
所以比較好的方式是放在香港的銀行帳戶但是可以在台灣直接提現款的銀行(怕被盯上可多開二,三個分散資金)例如:花旗,匯豐...等等,有一些還免手續費可直接提款...

2006-08-21 22:01: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灰熊 1 · 0 0

課不到稅的。
但是這麼大筆錢一次匯進來之後存在銀行倒是會有利於收入的稅金。
一般會存在香港的銀行帳戶內,如香港的中國信託。等有需要用錢時再匯入台灣的中國信託戶頭,只有銀行手續費要繳,沒有稅金要繳。

2006-08-21 19:30: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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