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分期付款為業,分期付款商品售價$5,000,000出售則為$4,000,000,該商品ㄉ成本為$3,000,000,當年度收現為$3,000,0000
分期付款銷貨本年度收款總額*(分期付款銷貨未實現毛利年初餘額+本年度分期付款銷貨毛利)/(分期付款銷貨應收帳款年初餘額+本年度分期付款銷貨總額)
分期付款銷貨未實現毛利年初餘額數字為多少?
本年度分期付款銷貨毛利數字為多少?
分期付款銷貨應收帳款年初餘額數字為多少?實在不解公式ㄉ意思,請指點!
2006-08-20 18:13: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蜻蜓的夢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請問您公式是如何得來的?
公式的意思是,每年的毛利率皆按「加權平均」的方式計算
然後再以「加權平均毛利率」乘以「當年度收款總額」
即得當年度應予認列的「已實現毛利」。
但我的教科書上面卻主張應將各年之毛利率予以區分
收款時,應確認為何年之帳款,則乘以該年之毛利率,才是已實現的毛利。
2006-08-22 16:06:13 補充:
分期收款售價現銷價利息銷貨成本銷貨毛利遞延利息↓↓毛利視為毛利毛利合計↓按收現比例認列收款年度已實現毛利 = 總毛利 × 收現比例 = 總毛利 × 收現數 / 分期收款售價 = 收現數 × 總毛利 / 分期收款售價 = 收現數 × 總毛利率分期收款售價$5,000,000現銷價$4,000,000利息$1,000,000銷貨成本$3,000,000銷貨毛利$1,000,000遞延利息$1,000,000↓↓毛利$1,000,000視為毛利$1,000,000毛利合計$2,000,000↓按收現比例認列收款年度已實現毛利 = 總毛利$2,000,000 × 收現比例 = 總毛利$2,000,000 × 收現數$3,000,000 / 分期收款售價$5,000,000 = 收現數$3,000,000 × 總毛利$2,000,000 / 分期收款售價$5,000,000 = 收現數$3,000,000 × 總毛利率 40% = $1,200,000問 2:本年度分期付款銷貨毛利數字為多少?答 2:$1,200,000問 1 及 問 3,由於題目沒給「有關可供反推的資料」所以無法計算。如我意見欄之所言,分期收款各年毛利率應分別記錄,分別乘以屬於各年之收現額,才可認列屬於各年之毛利,再加各年之毛利加總,即為收現當年認列的毛利總數。至於您的公式所來,屬於「稅法」的規範,如果您是要考那方面的,則從其規定;反之,若是考「會計學」,則要按我上述說明計算,但如屬於各年之收現額資料未給,則也只能採加權平均毛利率計算之。
2006-08-22 12:06: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呂 6 · 0⤊ 0⤋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2006-08-21 20:10: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蜻蜓的夢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