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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媽媽投保健保~小孩跟媽媽健保一起~~那ㄇ媽媽繳ㄉ保費跟小孩保費一樣嗎?是媽媽繳多少健保費~小孩就一樣必須繳相同ㄉ保費~~還是跟媽媽一起ㄉ話~~小孩ㄉ保費會比較少一點點呢?謝謝各位

2006-08-17 23:49: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ㄚ妹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3 個解答

小孩跟媽媽健保一起,那麼媽媽繳的保費跟小孩保費是完全一樣,沒有誰多誰少的狀況。一般投保在鄉鎮市公所的話,屬第六類,每人每個月繳健保費604元。但如果您有在上班投保在公司的話,雇主要幫您負擔70%,投保在職業工會的話,個人只負擔40%,其餘政府補助。

2006-08-18 03:05: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你好:名  稱:全民健康保險法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 修正)第    8    條被保險人分為下列六類:一  第一類: (一) 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 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雇者。 (三) 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 (四) 雇主或自營業主。 (五)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二  第二類: (一)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二) 參加海員總工會或船長公會為會員之外僱船員。三  第三類: (一) 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二)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為甲類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      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四  第四類: (一) 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及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      者、國軍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經國防部認定之無依軍眷及在領卹期      間之軍人遺族。 (二) 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五  第五類: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六  第六類: (一) 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二) 第一款至第五款及本款前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之家戶戶長或代      表。前項第三款第一目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及第二目實際從事漁業工作者,其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定之。第    9    條第一類至第三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之眷屬,規定如下:一  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二  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三  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    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第   18    條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之。第   19    條前條被保險人及其每一眷屬之保險費率以百分之六為上限;開辦第一年以百分之四點二五計繳保險費;第二年起,依第二十條規定重新評估保險費率;如需調整,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本保險實施後,前二年盈虧,由中央撥補之。前條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者,以三口計。第   25    條第四類及第五類被保險人之保險費,以精算結果之全體保險對象每人平均保險費計算之。第   26    條第六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以精算結果之全體保險對象每人平均保險費計算之。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者,以三口計。簡單說:保費一樣若夫妻為雙薪;夫的薪水高則建議小孩之健保可附加到妻若有資料不全之處請見諒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   祝    順  利  希 望 每 天 都 是 星 期 天 ##############################

2006-08-19 07:30: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由雇主(投保單位)申報勞工轉入全民健保;雇主負擔勞工健保費60%、勞工30%、政府10%。

2006-08-18 14:48: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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