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走路.騎車..開車..如果撞到或被撞..第一時間該做什麼才是正確的呢...
手機報警要打幾號阿.....
2006-08-12 17:43:5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發生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1、輕微車禍: 凡車輛損毀輕微而無人傷亡之交通事故,應先將肇事汽車之四個車角或肇事機車輪胎以噴漆、粉筆或尖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旁不妨礙交通處,並報警處理。『最好先照相後定位,定位完畢再移車。照相記住要照道路全景,道路全景中號誌、標誌、標線要清楚,幾個路口就要照幾張全景,再來照車輛碰撞觸及車損』 2、一般交通事故【不含輕微車禍】: 為應警察人員蒐證、調查之需,應暫時保持事故現場,立即報警處理,但必須在車輛前後適當位置警告標識,以免妨礙交通或發生二次車禍。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報案?報案人報案時應說明肇事發生之詳實地點與時間、車種、車號、有無傷亡及報案人姓名、地址等資料;報案後應在原地等候處理人員抵達處理。建議事項: 建請用路人於車上放置一台傻瓜相機,以備不時之需,萬一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時可立即將事故現場路況、車損、相關位置照相存證,以維護自身權利。 事故發生時儘可能親自報案,並使用110系統報案(因110系統有錄音),避免遭檢舉誣陷為肇事逃逸案件。 民事賠償依法警察人員不得干涉,應自行依法辦理。 記得向處理單位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申請保險理賠時用得到。 (此證明書已由警政署通令不再開立,申請時告知保險公司由理賠員至處理單位調卷,理賠員看現場圖及現場照片,是否理賠由保險公司認定。)當事人彼此交換車輛保險資料,確定聯絡方式,必要時聯絡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協助處理。 謹慎檢驗警察人員所作紀錄及現場圖再簽字。 ******************************************************放:放置警告標誌*打開車輛危險警告燈(閃光黃燈),在事故地點後方適當距離處,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1.高速公路: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100公尺處。2.快速道路或最高速限超過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80 公尺處。 3.最高速限超過50公里至60公里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50公尺處。4.最高速限50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放置於事故地點後方30公尺處。 撥:撥打110(報警)與119(救護)或112(緊急求救)或亦可通知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報案時應說明事故地點、時間、車號、 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手機即使遭到鎖定或找不到網路,或尚未插入SIM卡時,只要手機仍位於可使用之網路類型涵蓋範圍內,仍可撥通112緊急求救系統。*當事人最好親自報案,或委託他人報案,此屬「自首行為」,日後若需負擔刑事責任,則可依法獲得減刑。劃: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有人傷亡」事故,因屬刑案性質,應保持現場完整,待救護人員前來處理,再標示定位。移:移開車輛*「無人傷亡」事故,車輛尚能行駛,應儘速將車 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等:平心靜氣等候警察*等候期間,當事人可先行現場拍照,並尋找目擊證人,其他處理要領,請參閱「權益保障區」。*「無人傷亡」事故,縱使雙方已達成和解,不需警察處理,仍可自行拍照存證。肇事逃逸事故1.立即撥打110,如有人傷亡時再撥打119。2.設法蒐集肇事車號、車種、特徵,以及逃逸方向等資料,作為報案時參考,並儘可能找尋目擊證人,以利案情釐清。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警方人員到場前1.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時,千萬要心平氣和,切勿動氣爭執,徒增事端。2.確認事故當事人,避免對方冒充頂替,逃避責任。3.送傷者就醫,如無他車可用,必須使用肇事車輛時,請先標繪車輛位置,再行離開。4.儘可能將現場概況、地面痕跡、散落物、肇事車輛損壞情形,以及傷亡者的情形拍照存證。 5.設法尋找目擊證人,協助釐清案情。警方人員處理後1.當事人可於事故發生後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所載明期間後(受傷45天、死亡15天),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原處理之警察單位查詢肇事原因。2.肇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向處理警察單位申請開具「道路交 通事故證明書」、「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以及申請現場圖影本等相關資料。如何標繪事故現場?標繪事故現場,可利用蠟筆、尖硬物(如石頭、磚塊、角鐵、鐵棒)等具有標記功能的物品,做為標繪工具。汽車:描繪汽車的四個車角(或輪胎),並以三角圖示標明車輛行進方向。
圖片參考:http://168.motc.gov.tw/RDEK/18.jpg
2006-08-18 03:01:10 補充:
目前警方幾乎都採用第一種汽車車角定位法。
2006-08-12 21:48: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宜昌 6 · 0⤊ 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c
2015-07-04 00:37: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佩芸 1 · 0⤊ 0⤋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6 21:48: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Ans : 如果有人受傷的話,應打119!因為您需要救護車,然後消防隊則會通報警 察單位(車禍處理小組)前來幫您好處理的。
如果屬於一般ㄉ車損交通事故的話,則打110直接報請勤務指揮中心,警 察 則會請所管轄之車禍處理小組前來處理。
補充 : 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切記不要移動任何事物,這樣警察才能鑑定當時
現場情況,以理清事故發生原因。
如果警察還沒到之前,自己有照相機的話,可先拍照當時的情況,以作為
發生事故當時現場的證據。
後續處理 : 轉載-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051803378
2006-08-12 18:28: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宏宏 6 · 0⤊ 0⤋
保持現場完整,這樣才能依現場情形討論責任問題
通常警察會製作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和交通事故現場圖
報警當然是110..
2006-08-12 18:14:2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陳力君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