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意外險和人壽保險????意外死去兩個都理賠嗎???
可以一次理賠多種保險嗎????
還是只能選高的一種?????
2006-08-03 04:24:59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米腸 2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你好: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law106.htm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公司依前項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第十二條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左列文件:一、保險單或其謄本。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三、保險金申請書。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除外責任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之責任。四、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前項第一、二款情形致被保險人殘廢時,本公司按第 條的約定給付殘廢保險金。第一項各款情形,本契約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依照約定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law/law110.htm 保險範圍第二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除外責任(原因)第七條被保險人直接因下列事由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受益人的故意行為,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領全部保險金。二、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三、被保險人「犯罪行為」。四、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五、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六、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一、二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而殘廢時,本公司仍給付殘廢保險金。 除外責任(期間)第八條被保險人從事左列活動期間,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期間。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期間。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第十五條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左列文件:一、保險金申請書。二、保險單或其謄本。三、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書;但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四、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五、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投保意外險和人壽保險????意外死去兩個都理賠嗎???只要不屬除外責任,兩個都賠.可以一次理賠多種保險嗎????可以.還是只能選高的一種?????因是有保就有賠,分項加總. 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祝 順 利 希 望 每 天 都 是 星 期 天 ##############################
2006-08-04 17:45: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提供借錢、借貸、借款、代辦房屋二胎、汽車融資、房貸等當舖借款服務!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汽機車、貨車、重機械、鑽石、珠寶、名錶、精品、不動產皆可當!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法定利率!5分鐘可知額度20分鐘快速撥款!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迅速放款不囉唆、可彈性還款、選擇正確金援管道,才能真正省利!
歡迎來店(電)洽詢 有專員為您服務
電話:03-4520077 03-4520077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二段292號
仁寶當舖
2016-02-12 09:22: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rown 3 · 0⤊ 0⤋
簡單回答您~是的~!都有賠若您投保壽險和意外險因為意外身故2項都拿的到若是因為疾病身故.或是自然身故.全殘只有壽險拿的到簡單說明我投保了意外險500萬和壽險100萬不幸被車撞死是理賠500萬+100萬若是因為癌症過世只理賠100萬~~希望有幫忙到您~~
2006-08-03 09:05: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您好
兩種都有賠的
在您規劃完整的保單時
您有把可能造成收入中斷的意外風險規避掉了嗎?
介紹您南山的失能險,也就是南山傷害保險附約
來填補因意外造成收入中斷的窘境
失能險保障內容
一.意外身故全殘保險金
二.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1.不能繼續從事原來之任何工作,定額/週賠付保險金額×7.5 ‰
2.不能繼續從事原來之一部份工作,定額/週賠付保險金額×1.25 ‰
3.永久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無法恢復工作能力,定額/月賠付保險金額×1/120
三.住院醫療保險金,定額/週賠付保險金額×2.5 ‰
四.手術費用保險金賠付保險金額×手術費用表比率
五.特定意外事故雙倍賠償給付
六.殘廢保險金保險金額×5﹪~100﹪
七.豁免保險費
舉例來說
我有一個從事印刷工作的客戶在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造成右手小指骨折及韌帶斷裂
只手術接回韌帶及石膏固定小指,完全沒住到院
由於手沒辦法出力工作,整整在家修養了一個半月
幸好他加保了失能險,他100萬的保額賠了6週不能從事原來任何工作
共45000,骨折另計.適時地解決了他收入中斷的困擾
摔傷到中醫診所推拿也有賠部分不能工作,保險金額×1.25 ‰定額/週
依就診次數及診斷書內容來評估賠付週數多寡
需搭配主約,可用骨折險做為主約附加失能險
讓您的意外保障更完整
骨折險保障內容
一.意外身故全殘保險金
二.骨折保險金
(依骨折部位保額2~35%給付,例指骨2%,腕骨25%,大腿骨35%)
三.內臟或腦損傷手術保險金×保險金額25%
四.脫臼切開手術保險金(依手術部位比例給付)
骨折險可續保到80歲
以45歲以下職業等級一級為例
骨折險主約20萬(888元)附加失能險100萬(3700元)
一年保費只要4580即可出單
以上不用收據只要診斷書即可賠付
如有興趣歡迎來信了解,謝謝
2006-08-03 08:51:5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設意外險100萬...
人壽險100萬...
1.我們單說每個險好了...
如你單純只有保~~人壽保險 (100萬) ~~就是俗稱"死亡保險金"
而死亡保險金,是不論如何身亡,都須照契約的人壽保險理賠,若有分年度理賠趴數不同,你需再次瞭解保單內容!!!
PS: 若你單買人壽保險未買意外險,那假設死亡為意外造成,保險公司也只會理賠人壽險部份!!!
答:保險公司理賠部份為100萬
2.如單買意外險,意思是說,一定要是因為意外的死亡才有理賠!!!!
若是生病死亡,保險公司不需支付保險理賠喔
答:因並非意外生亡所以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3.若意外險跟人壽險都有購買..代表說:設因意外死亡 !!!那保險公司需理賠意外險及人壽險部份!!!
答:可領100萬+100萬=共200萬保險金
希望有幫助到你!!
2006-08-03 06:08:5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買了漢堡與薯條,當然都可以吃(這個比喻好像蠻冷的)
但大家都沒想到一件事
14歲以下或心神喪失者,有200萬上限(意外險加壽險),其他的退保費勒
2006-08-03 06:00:2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保險民宿 7 · 0⤊ 0⤋
標準答案部分,上面的都說的很清楚,不再贅述。
人身與財產不同,大家都知道『人命無價』,所以只要是有關身故or全殘的部分,一律全部都要賠。
當然,保險公司可以合理懷疑,一個保障不需要做那麼高的人,購買了過多的保額,恐有詐領保險金之嫌,所以會派專人調查。
台灣人就是太聰明,可惜沒用在好的地方;李雙全一案還不算判決結束,先保留,但日前已經有假裝溺斃、自己注射蛇毒造成節肢的,這些都是想偷機摸狗之輩,還好法網恢恢,沒讓這些為了錢而自殘的人得逞。
~挑戰CFP的歹命仁~
2006-08-03 05:37:4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3 · 0⤊ 0⤋
◎人壽保險: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本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依保單條款解釋,在人壽保險的約定上並無明定何種原因身故,故只要有身故之事實就會理賠,而意外險條款有規定必須是”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死亡”,故只有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才有理賠。
如題,如果因為意外死亡,則兩個險種都要理賠!
2006-08-03 05:15:0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3 · 0⤊ 0⤋
意外死亡當然可獲得意外險和人壽保險的理賠
除了重大疾病險.癌症險...等疾病險是不理賠的
保多少就理賠多少哦!沒有選擇高低的限制
2006-08-03 04:30:37 · answer #9 · answered by 精靈 1 · 0⤊ 0⤋
當然都有賠
通常主契約都是壽險,意外險當副約
沒道理要交兩種錢,只理賠一種吧
2006-08-03 04:27:41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達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