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
申請失業給付的人一定要每個月都回就業輔導中心報到嗎?
繳回2次求職紀錄~~
因為自己懷孕6個月了~說真的根本沒有一家公司會用我~
雖然就業輔導中心說可以用mail的求職方式~
可是覺的自己就像在大海撈針一樣~
很多履歷表都石沈大海去了~想打電話去問~
又覺的很不好意思~因為自己懷孕了~
我該怎麼辨呢?
2006-08-01 13:18:0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綺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嗯!沒錯
根據就業保險法的規定,繼續請領失業給付者,每個月應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失業再認定(就保法第29條)。
另外,領取失業給付者,應於辦理失業再認定時,至少提供二次以上之求職紀錄,始得繼續請領(就保法第30條)。
所以,如果你真的覺得很為難,
那就先不要先申請囉!
等你生產完坐完月子,還是可以繼續請領的啊!
另外,樓上的大大說的:
「趕快請就服站的人員協助直接加保再勞保局...
這樣就還可以領到一個月的生育補助...
個人覺得...這樣至少過程中還有一個月的薪資可以拿... 」
這個部份可能有點小小的誤解哦!
就服站的人員無法協助加保到勞保局耶!
加勞保的條件一定是因為有受僱工作啊!
如果真的需要繼續加保,職業工會倒還可以試試看!
2006-08-03 06:36: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提供一個確實有效的建議:
勞保還在嗎?
趕快請就服站的人員協助直接加保再勞保局...
這樣就還可以領到一個月的生育補助...
個人覺得...這樣至少過程中還有一個月的薪資可以拿...
2006-08-03 18:47:09 補充:
TO echo:
寫的有一點快,以致誤解...
勞保條例裡面確實有非自願性失業人員可以於勞保局自願加保..您可以再確認
(印象中就業服務站中的小冊子應該也有寫!!)
我想表達的是:請就業服務站的人員協助,而不是請就業服務站的人加保...
2006-08-03 18:49:36 補充:
提供參考,這是勞保局官網的說明:
被單位裁減資遣得辦理繼續加保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59
2006-08-03 18:50:58 補充:
順便提醒,可以順道問如何申請生育補助(因勞保局無權拒絕您的加保!)
2006-08-02 18:29: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小豬 2 · 0⤊ 0⤋
應該還是有的 其實 不是孕婦不好 是因為某些公司會覺得 你不是他們原本的舊職員工 現在僱用你 可能是因為孕婦的關係 行動比較不方便 但你還是可以去人力銀行訊問看看阿!哪裡工作的資訊是有很多的!如果還是沒有 我想你就有親自走一趟該求職公司的必要 表示你的誠意 並跟他們說明 你真的很需要這份工作 雖然你身為孕婦 但還是會很努力工作的 請您考慮看看 恩.............如果真的真的都沒有的話~最壞的打算 我覺得你可以找工廠來做家庭代工 其實 這樣也沒什麼不好 因為 孕婦就是不應該太勞累 如果你做家庭代工 就可以自己像工廠拿材料在家裡做 又可以配合自己的時間作多做少 不舒服的時候又可以休息一下 如果你沒有需要很多錢 只是想找份工作來貼補家用和養孩子的話 我個人覺得啦!對你和孩子都比較好 最後 我祝你 找到好工作 小孩和你的身體都健健康康
2006-08-02 00:10: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hin 1 · 0⤊ 0⤋
哈囉!你好呀!
不知道你是在哪個縣市呢?
因為我們公司有缺美容業務喔,我們在台北新莊,你可以來評估看看喔^^
2006-08-01 20:12:4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