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身的人全年所得多少以內是不用繳稅的??2-夫妻加起來全年所得多少錢不用繳稅??3-報一個扶養可以扣除多少錢??4-其中一位受扶養親屬是殘障人士的話可以扣除多少??5- 我爸爸今年50,沒有工作可以報扶養嗎??
2006-07-27 20:08: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6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一、9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每人全年77,000元;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年滿70歲者,與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每人每年115,500元。二、9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46,000元;有配偶者92,000元。三、9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78,000元,其申報之薪資所得未達78,000元者,就其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四、95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77,000元。五、95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一)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370,000元以下者,課徵6%。(二)超過370,000元至990,000元者,課徵22,200元,加超過370,000元以上部分之13%。(三)超過990,000元至1,980,000元者,課徵102,800元,加超過990,000元以上部分之21%。(四)超過1,980,000元至3,720,000元者,課徵310,700元,加超過1,980,000元以上部分之30%。(五)超過3,720,000元者,課徵832,700元,加超過3,720,000元以上部分之40%。1.單身有薪資:77000(免稅額)+46000(標準扣除額)+78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1000元 <==低於此金額免申報2.夫妻均有薪資:77000*2(免稅額)+92000(標準扣除額)+78000*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402000元 <==低於此金額免申報3.報一個扶養可以扣除免稅額77000元4.受扶養親屬是殘障人士的話除扣除免稅額77000元,再加上殘障特別扣除額77000元5.爸爸今年50,沒有工作當然可以報扶養,只要其他兄弟姐妹未申報即可
2006-07-28 04:14: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梁兄 7 · 0⤊ 0⤋
解說的好詳細,真厲害
2006-08-02 09:16: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浮雲遊子 7 · 0⤊ 0⤋
樓上那位老兄說的沒錯,確是如此
2006-07-28 09:19: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薇雅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