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機車騎士.有一天我直行.被一台轎車從我的左側側撞.他是從迴轉道出來的.他撞到我之後本來是說要和解.但是因為他是保丙式的車險.所以他的保險業務員跟他說不能和解一定要做筆錄.等裁決出來.如果是他的錯保險公司才賠.如果沒送裁決.他的保險公司是不賠的.所以就送裁決了.但是送裁決要一個月.那我的摩托車不就要放一個月再送修.不就都生鏽光了.第二.我的筆記型電腦也當場被撞爛了.那也是由保險賠嗎?因為他的保險業務員有打給我.要我找出當初購買的單據.作為賠償資料.但是如果是賠新的要扣折舊成數.如果是用修的.修的錢他要出全額.那我可以把筆記型電腦拿去修.叫電腦公司把所有的零件換新.那我就不用出到自負額的嗎?第三.我因為出車禍.所以半個月沒去上班.那我沒上班的損失也可以請對方賠嗎
2006-07-23 23:51:1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小胖 6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我想問的是丙式是真的要等裁決出來才能判賠嗎?
2006-07-24 01:47:01 · update #1
那我急需用車.我可以自行先把車送修保留單據.等到時候裁決出來.再向對方求償嗎?
2006-07-24 01:48:21 · update #2
如果您的事故現場都有請警方處理丈量繪圖,保留現場紀錄,您要有事故現場圖、事故證明、事故研判分析表。前項可向處理本事故的交通單位申請就有。沒上班的損失也可以請對方賠嗎?>>>可以的。包括:機車損壞修理、個人身上財物、隨身生財器具,都可算計入,財物損失這項。體傷部分:醫療費如自費購藥、藥品、積極性治療之住院門診費用都可算計入,就醫行為之交通費用、後續復建整復費用也可計入,精神撫卹金等。丙式是真的要等裁決出來才能判賠嗎? 不一定啦!!要看各家產險公司的賠款主張。人為經驗認定亦可,依經驗您的說詞來說,責任區分您應可把握10%責任(亦既一成),不要被產險公司ㄠ了。他們不要您提告過失傷害,讓對方去向他的保險公司爭取,不是我們受害者找保險公司。求償方向要找對ㄛ!!只要您找對方當事人,保險公司怎麼賠是對方要爭取的,不是您。記住!!您只要計算出,這次事故您的總損失?要向他求償多少?他願意賠,就和解。急需用車.我可以自行先把車送修保留單據.等到時候裁決出來.再向對方求償嗎? 先請機車行照相、損害零組件保存好,或是通知對方產險公司先到機車行估價,如他們不做,您就先依前述做,(租車費)也可向他們要ㄚ。該做的就是保留證物資料、相片及第三人佐證,這樣權利就不會喪失了。提供您這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還可到我的blog再看看相關資料與文章。
2006-07-24 04:14: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對方把丙式跟第三人混在一起混淆你,目的要凹你的理賠,它說的裁決應該是事故鑑定吧,以你的狀況送鑑定是比較有利,但跟你的理賠可能會拖到,所以你可以....
1.先去修車,修完車後準備好收據請款或者每天坐計程車(一樣要有收據)再準備請
款,因為這是第三人財損理賠所以你就去修沒關係
2.nb當然用修的,修到好為止,賠新的被它們打完折乾脆不用賠了,理由同上
3.丙式跟肇責關係不大因為這是保險公司賠車主的跟你或肇責無關,但是要賠你的部份是由第三人賠所以這是一定要看肇責,但理賠通常是保險公司跟客戶怎麼喬怎麼好,它也可以先付修車費再拿單據去請錢,但是它們一定不願意,那你就自己先付再跟他要其實是一樣的,祝順利解決
2006-07-24 07:01: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添發 6 · 0⤊ 0⤋
您提到的部分都是可以做為財損的部分賠償~至於肇事責任~在看到您所提供的資料~因為會由對方負大部分的責任~在來就是要您去看您發生車禍的地點是不是有號誌燈~還有有沒有禁止回轉的號誌~再來您如果覺得判決太久~您本身親自去所發生車禍地區的交通大隊去詢問跟調出您肇事鑑定圖~有時候~會因為交通隊~對當時的認定不用判決就分出責任區分~所以建議您跑一趟交通大隊~如果您不懂的如何跟對方索賠~也可以找您本身的保險公司來處理~或是找對這方面有處理經驗的人~在來就是最好去調解委員會處理比較有公信力~如有不懂之處您也可以寫信問我~希望回答您會滿意
南山人壽 業務主任 呂先生
2006-07-24 00:20: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