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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收到國稅局追我88年的稅金,三萬多元,
我目前失業,單親媽媽,要養活一個女兒和自己,
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去補這筆稅金,
請問有任何的變通措施嗎?
或是可以和國稅局做協商?

2006-07-21 12:36:5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洛陳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2 個解答

國稅局如果追繳不到,國稅局的部份是不能辦分期的,只能拿單子一次繳清。
之候會送到行政執行署,等妳收到行政執行署的文件,
就可以去找承辦的書記官,協商分期付款的事宜。

2006-07-21 12:53: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昱 3 · 0 0

對等執行署公文,再和書記官要求分期

2006-07-24 10:29: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安捷記帳士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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