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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讀 高會-期中報表 時,有一段話我一直想不通~麻煩一下各位囉!"後進先出法存貨期中之減少:永續盤存制下,存貨採後進先出法評價,若期中報表編製時存貨數量低於年初數量,不可貿然將年初存貨較低之成本轉為銷貨成本,應先評估年底存貨之可能狀況,若預期年底存貨數量不太可能低於年初,則在期中報表中應以所動用之年初存貨之預期重置成本為銷貨成本"Q1:永續盤存制,採後進先出法評價下,若銷貨用到期初存貨,在進銷存   明細表中,當然是以期初存貨的成本為銷貨成本的一部份,為何高會   是使用重置成本呢?這樣不是很矛盾?Q2:實務上,在編製季報時,若有發生銷貨用到期初存貨的情形,是採用   高會書上的觀念嗎?

2006-07-12 08:37: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an 5 in 商業與財經 投資

2 個解答

林蕙真老師所著之高等會計學新論裡面寫到:  存貨採用後進先出法評價時,若期中報表編製時存貨數量低於年初數量,不可冒然將年初存貨較低之成本轉為銷貨成本,應先評估年末存貨之可能狀況,若預期年末存貨數量不太可能低於年初,則在期中報表中應以所動用之年初存貨之預期重置成本為其銷貨成本。鄭丁旺老師所著之中級會計學裡面寫到:  在永續盤存制下,由於銷貨時必須隨時記錄銷貨成本,採用後進先出法時,若期中存貨降到低於期初存貨量以下,則會將期初低成本之存貨轉入銷貨成本。此種存貨量之減少,若僅是暫時性的(季節性),到年底時存貨又會補回,編製年報時,存貨並未減少,則從全年度的觀點來看,期初存貨不應轉入銷貨成本。為了避免此種情形之發生,可在銷貨時按預期之重置成本借記銷貨成本,重置成本與實際成本之差額貸記「備抵存貨重置」。  年底若期初存貨並未補回(重置),則應將「備抵存貨重置」轉銷(與銷貨成本對沖),不得留有餘額。在編製期中報表(如季報或半年報)時,備抵存貨重置列為流動負債。  若期中銷貨時即不預期會再補回,則將期初存貨之成本轉入銷貨成本,不另計提備抵存貨重置。Q1:永續盤存制下,採用後進先出法評價時,若銷貨用到期初存貨,在進銷存明細表中,當然是以期初存貨的成本作為銷貨成本的一部份,為何高會是使用重置成本呢?這樣不是很矛盾?A1:之所以使用重置成本,容後說明。至於是否矛盾,我可以告訴您,確實矛盾!但編製期中報表時,之所以可容許這項矛盾,也容後說明。Q2:實務上,在編製季報時,若有發生銷貨用到期初存貨的情形,是採用高會書上的觀念嗎?A2:實務上是否都是採用理論上的作法,這當然見仁見智了,不過理論對於實務的引導,是有其一定的影響力的。而且,有關這一規定,在我國公報中並未說明,值得注意。  在編製期中報表時,基本上,應依據整體理論來處理,亦即將各個期中期間視為全年的一部分,以期能夠合理地預測出全年度的結果。因此,期中暫時性地動用年初存貨,應以重置成本計算動用部分的銷貨成本,藉以維持各期中期間的可比較性。  除了維持各期中期間的可比較性,何以要維持原有較低的基期存貨成本,尚可推論一些所以,企業對於存貨評價所以採後進先出法,是希望能以最新的重置成本與銷貨收入相配合,達到計算真實利益(營業利益)與少納稅款的目的,但是,假若企業未能維持基期存貨的金額,那麼,該項優點勢必受到質疑。  綜上所述,為了保有後進先出法的優點,也為了讓前後各季能夠相互比較,更為了符合整體理論的精神,因而得於該季末按預期的重置成本作為動用部分的銷貨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動用基期存貨的情況,在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甚為常見。由於期中財務報表的編製方法,基本上應採整體理論,亦即為編製期中財務報表(例如季報表)時,首應估計年度報表應有的金額,再反推當季應予列示的數字。因此,就某一季而言,也許該季確已動用了基期存貨,但是,從全年度的觀點來看,該公司不擬發生基期存貨的出售,若然,得於動用基期存貨的期中期間,將已動用的基期存貨改按重置成本來認列,因而應予補列「備抵存貨重置」。  在定期盤存制下,此一規定不但容易理解,而且可以接受,也應該是如此作才合理允當;但若是永續盤存制下,就會有矛盾的情形存在,即存貨明細表中,平常即已記載進銷存資料,按永續盤存制下後進先出法的原理及實作,確已動用了基期存貨,而且應據以轉為銷貨成本,這是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作法無庸置疑!但基於上述理由,得採用上述作法。惟採用上述作法的前提是,動用基期存貨係屬非計畫性的因素所造成,而且企業擬於短期內予以補足。  值得注意的是,年底若期初存貨並未補回,則應將「備抵存貨重置」轉銷,不得留有餘額,也就是說,在編製年度財務報表時,不可以採用,換句話說,這種作法並非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既然尚非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則與永續盤存制下的後進先出法之間,有矛盾的情形自然可以理解。永續盤存制下,存貨採後進先出法評價,若:1/1 存貨 200 件@$52/1 進貨 500 件@$63/1 銷貨 600 件(預計重置成本@$7)(動用基期存貨係屬非計畫性的因素所造成,而且企業擬於短期內予以補足。)4/5 進貨 300 件@$7Q3:編製季報 (3/31) 時,第一季銷貨成本為多少?3/31 存貨為多少?Q4:編製年報 (12/31) 時,全年銷貨成本為多少?12/31 存貨為多少?1/1 期初存貨$1,0002/1 本期進貨$3,0003/1 銷貨成本的分錄:借:銷貨成本   3,700 (= $6 × 500件 + $7 × 100件)  貸:存貨       3,500 (= $6 × 500件 + $5 × 100件)    備抵存貨重置   200 (= $2 × 100件)4/5 進貨 300 件,其中 100 件實屬年初存貨之補回,剩下的 200 件才是本期進貨,分錄:借:備抵存貨重置  200  存貨      1,900 (= $5 × 100件 + $7 × 200件)  貸:現金      2,100 (= $7 × 300件)A3:銷貨成本$3,700,存貨$500 (= $5 × 100件)A4:銷貨成本$3,700,存貨$2,400 (= $5 × 200件 + $7 × 200件)  由於動用基期存貨的銷貨成本已事先按預計重置成本入帳,因此季銷貨成本會與年銷貨成本相同。假若沒有採用上述方法,原因可能是動用基期存貨屬計畫性的因素所造成,或企業不擬於短期內予以補足,若此,則應按原本應有之方法來處理,不多贅述!

2006-07-15 08:18: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6 · 0 0

網上看了這家,因為我公司的硬碟故障,微軟的張經理都找過他們,把他們送去內湖救不出來的,都給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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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9 06:28: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orter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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