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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租15000,我去年10月開始搬入算房租,房東說我不能報租房屋的扣除額,但是他會退我6%補償我,我以為是15000X3的6%,結果昨天他只退了我1000多塊,他說租賃最多只能報7200,請問是這樣嗎?

2006-07-11 04:05:0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2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3 個解答

5.9房屋租金支出可扣除,付款憑證莫忘記! 為減輕無殼蝸牛的負擔,自8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房屋租金支出可列為列舉扣除的項目。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與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可以在12萬元的限額內列報減除。但如果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再適用此項扣除額。所以納稅義務人如同時有合乎規定之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時,應自行計算2者可扣除之金額,以較大者申報減除。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時,應檢附 1.      承租房屋之租賃契約書及支付租金之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 2.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中實際居住承租地址之1人,於課稅年度於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等,以供稽徵機關核認。所以別忘了將支付租金之證明文件好好保存,以備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檢附。 ==>全年度為12萬,你的情形為15000*3=45000元,若你的稅率為6%,則你可少繳2700元的稅金;若全年度則為120000*6%=7200元非常可觀,但是大部份房東都不願意誠實繳稅,甚至有些說要報稅反而加在房客的租金上,違反當時此扣除額訂定的好意,建議你至崔媽媽基金會看一看,是否要得罪房東......http://www.tmm.org.tw/tindex.html

2006-07-11 04:24: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梁兄 7 · 0 0

房東騙你的....
租金一年最高可扣除12萬元....
如果房東要報稅的話必需繳納(租金收入扣除有收據的租屋成本)*43%
15000*12=180000
(180000-有收據的租屋成本)*43%=房東須繳納的稅金

所以你應該可以要求
120000*6%=7200

2006-07-11 06:22: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tevenson 6 · 0 0

申報所得稅租金支出時,注意事項如下

租屋者為自己、配偶或直系血親(含申報扶養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租賃的房子在國內。租來的房子僅供自住,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申報的「房屋租金支出」上限為12萬元。申報所得稅時,沒有申報「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為列舉扣除額。

所以個人扣抵全年度上限為12萬, 換算每月應為1萬元
房東說的7200我不知他怎麼算的

另外, 你要報多少就多少, 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明

以整年來說, 15000*12=180000, 你可以申報18萬, 但你的所得稅只能扣12萬*稅率,
但房東就得課18萬*稅率, 同時, 房屋也不再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所以, 應該是沒有只能報多少的說法的, 除非他有他自己的一套算法

2006-07-11 04:30: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1liu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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