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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7月前被開改奘避震器的法單...7月過後要去繳罰單..請問要驗車嗎....??驗車是否要換回原廠避震器呢....???因為7月1號新法規已經許可變更避震器了..那現在去繳罰單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副罰款了....???

2006-07-04 18:09:5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偉 1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5 個解答

7月前被開的罰單,罰責比照舊制條文處罰。

可是不知道你被取締的過程中,有沒有專業的監理檢驗人員在場鑑定,如果沒有!建議你可以到汽車精品改裝協會尋求協助,協會的人員會幫助你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協會網址:http://www.taspa.com.tw/。

7月1日新修訂條文已經明確提到,避震器為可改裝必須辦理變更之項目〈三腳架、支臂等其他底盤重要設備為不可變更項目〉,但是變更檢驗所需的資料各單位說法不一,甚至還有某些監理站還說目前不可以變更,真是讓小弟聽了有點吐血。
以下就是小弟在今天上午,打電話給各權責單位所求證的資訊,供您參考。

台北市監理站〈承德路〉:小弟打電話過去詢問變更檢驗所需資料,結果檢驗股人員告知目前尚未可以辦理變更檢驗,@@|||................無言。

桃園縣監理站〈介壽路〉:一樣打電話過去詢問有關變更檢驗所需資料,得到資訊如下:一、改裝避震器店家營利事業登記証影印本。二、購買避震器之統一發票。三、改裝證明書〈監理站沒有制式格式,要求車主或店家自行以電腦打字方式製作,其用意是要證明本車只改裝避震器,其餘底盤重要設備零件未改裝〉,這樣東西也是蠻讓小弟昏倒的,@@|||...........。

新竹縣監理站:打電話過去詢問的結果跟台北市一樣,給他打敗了.....@@|||........。

因為打了三個檢驗單位,得到的答案都不一樣,小弟又很不甘心的直接打電話給相關直屬單位求證,得到的結果如下: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已發布避震器為可改裝必須變更項目之公函。檢驗所需資料:此部分非該單位權責範圍,所以必須以公路總局所發布之公函為主〈監理站主管單位為公路總局〉。

交通部公路總局:確定避震器為可改裝必須變更項目,也已經發函給各監理檢驗執行單位。檢驗變更所需資料:一、改〈加〉裝設備之購買統一發票【確定改裝品為合法購得】。二、施工廠商或是改裝店家營利事業登記證【確定該改〈加〉裝設備是由具有修復、製造、車體打造等相關營業項目的合格廠商施行】。另外桃園監理站所提的〈改裝證明書〉這部份,公路總局表示,該局並沒有要求檢驗時要出示這項資料,各位改裝車友到監理站辦理檢驗登記時,如果監理檢驗人員要求這項資料,可以直接打電話到該監理單位主管室或公路總局反應。公路總局電話:02-23113456分機2312。

以上資訊確實是小弟親自打過電話證實過的資訊。

另外!所公佈之電話號碼,其用意是如果各位改裝車友在辦理變更檢驗,如果遇到不合理要求所使用的,希望各位閱讀此篇文章的車友不要誤解了美意。

2006-07-10 21:07:05 補充:
另外回覆【達達 ( 專家 4 級 - 監理作業知識DJ )】:雖然您的知識等級已經達到(專家4級)了,但是剛剛刻意去瀏覽了您所回覆有關改裝車檢驗的問題,小弟發現!您的資訊流通速度似乎有點慢,甚至連有些(初學者5級)的網友資訊都比你新、比你快。您都在參考資料欄位填寫【我在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所上班的經驗 】,既然您有在監理站上班服務的優勢,難道您不知道早在6月30日您的主管單位已經修訂過條文了嗎?小弟由衷建議您,趕快把你落後的知識資訊跟上您的知識等級吧,不然!很多人會看笑話的。

2006-07-10 16:34: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很榮幸認識您:我以在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所上班的經驗回答您:請問7月前被開改奘避震器的法單...7月過後要去繳罰單..請問要驗車嗎....??驗車是否要換回原廠避震器呢....???因為7月1號新法規已經許可變更避震器了..那現在去繳罰單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副罰款了....???答案:A.車輛不可以改裝避震器B.驗車要換回原廠避震器C.限期內繳罰款D.7月1號新法規是指國家檢驗合格的,且必須是原廠檢驗合格的HID頭燈,不是避震器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建議:在罰單所規定的期限之內繳款,否則會加重處罰監理作業知識DJ達達 敬上

2006-07-06 12:45: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你應該要先去監理所申請
變更車高的許可證明書
才能註銷罰單唷

2006-07-06 00:01: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att 6 · 0 0

嗯 照理說是可以把罰單註銷了
但是如果你的罰單繳款期限是在7/1前的話
就不敢保證了 建議你還是打電話去監理站問問
不然到時候他說7/1前的罰單是朔及既往的話
那還是要繳 打個電話去問問看吧

2006-07-12 09:36:23 補充:
看笑話 +1

2006-07-05 07:07: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零下三十八度℃ 6 · 0 0

既然7月1號新法規已經許可變更避震器了,那就去申訴,以取消罰款。

2006-07-04 20:39:0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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