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個禮拜, 我們老闆要我走人...
問及原因..他是說會讓我進去是因為我長的漂亮
後來就硬掰一個籠統的理由要我離職(可我的工作上手必須要3.4個月的時間..他要我一個禮拜就得熟悉整個系統...)
我同事跟我說:他可能是沒法在你身上喀油才出此策...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形..讓我久久不能釋懷..天阿..他到底在想什麼?
各位可以給個意見ㄇ?謝謝!!
2006-07-03 13:09:0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Caelyn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再說明一點..那就是我覺得自己長怎樣也是托爸媽的福
而且並不是什麼絕世大美女啦!只是長的還可以......
2006-07-03 20:59:09 · update #1
第一、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可以要求遣散費,或你認為他的理由很不合理,可以申訴他(勞工保險局申訴),勞動基準法有些規定,是勞工必須知道的,這是你的權益。
第二、這種老闆,你最好也不要待在那間公司上班,有這種老闆,公司不會有什麼發展,對你相對也沒什麼幫助。
PS:因為我不清楚你的情況,但有些相關的法令問題,是保障你的權益的,可以上網看看,相信你會獲益不少。
2006-07-03 13:27: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Frank 3 · 0⤊ 0⤋
這是什麼理由?去找勞工保險局申訴.
2006-07-15 07:30: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鴿子 7 · 0⤊ 0⤋
可能覺得你能力不足又不想傷害你ㄉ自尊..才會說出這ㄍ爛理由吧!
2006-07-03 21:51: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ㄚ雯 2 · 0⤊ 0⤋
那就走~這種人有所圖,若他沒法在你身上喀油,待著也沒好日子過~
不用想 ,這種人世界上很多.
2006-07-03 14:40:3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