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8日接獲和中國信託合作的美商康健人壽服務員的電話,推銷
五五得利生存保險,經服務人員大力銷售下,於是我購買了
事後契約書寄來,我發現要保內容10年與服務人員跟我說的1年不同
住院金額也有差異,事後,我詢問客服人員,她向我解釋後
我覺得書面寫的和她說的有點不清楚,於是我想退保,我目前仍在收到契約
的10日內而且尚未簽名傳真
我的問題如下
1、是否可無條件退保?
2、退保是否能取回之前所投保的金額(我是用信用卡刷的)
3、她有傳真契約撤銷/終止申請書,但是終止時間是9/8日,我可以提前嗎?
4、倘若契約內容和銷售內容不符的話,契約是否無效
以上問題請高手指教小弟一下,謝謝
2006-07-03 13:06:36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蔡 2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如果推銷人員說不能退錢
而且終止日要到9月8日
那該怎麼辦呢?
她說是公司規定?
可以告她嗎?
2006-07-03 15:30:47 · update #1
她於6月8日打電話給我說契約生效
到今天7月3日那這段期間我需要付費嗎?
而我收到契約時間是28號左右~
看了一下還是不滿意,就決定要退
但是終止合約上的終止時間居然是9月8日
還跟我說這三個月的費用還是得付
2006-07-03 15:36:30 · update #2
你好: 以下是保單示範條款中的契約撤銷權,看清楚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了. 契約撤銷權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本契約.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逹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保險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保險責任.但契約撤銷生效前,若發生保險事故,視為未撤銷,保險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1.是否可無條件退保?可以的.2、退保是否能取回之前所投保的金額(我是用信用卡刷的)若契撤成功:本契約自始無效,保險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契撤不成功:本契約成立;退保則視主約解約金有多少而定;附約則可返還未到期保費.簡單的說不可能全額拿回.3、她有傳真契約撤銷/終止申請書,但是終止時間是9/8日,我可以提前嗎?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本契約.建議你還是在收到保單的十日內辦理完成吧.因為有些保代是以郵戳為憑的;根本就免簽收回條.4、倘若契約內容和銷售內容不符的話,契約是否無效難佐證,不建議你採用此法.看來你是碰到了不肖的業務員;不要管她怎麼說吧....趕緊處理,別想太多了..... 建議你:下回找個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員吧,至少找得到人服務,也不會投訴無門.點我大頭可予以協助############################## 祝 順 利 希 望 每 天 都 是 星 期 天##############################
2006-07-07 20:21: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我也有參加這個活動,我也看過全部的保單,我覺得還OK,保單也OK。
1) 10年只是指五五得利的部分,到第五及第十年度,可以領回一萬。而這份合 約也的確是一年期的。
2) GDD和GHE的條約都很清楚的講到一年期。另住院日額上面是寫3000沒錯,但是有個居家療養金是1/2 * 日額3000,也就是1500,所以就像我那個專員說的4500也對,加護病房部分就是你上面那個表格三項加起來就是,這個條款上也有寫,所以再閱讀一次吧,不然也可以再打個電話過去問你的專員,專員都是有承保責任的,我相信他也沒有那個膽子欺騙你,當然如果你真的無法接受保單條款,當然你還是可以退保的。
2006-07-06 20:56: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ynn 1 · 0⤊ 0⤋
當然可以無條退保,我想最好的方法就是連同保單及撤銷申請書以掛劃的方式寄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15號7 F(美商康健人壽總公司)!至於刷卡的費用還是要你和服務人員check一下會比較好(當然是全額)!另外建議你還是少購買電話行銷的任何東西,沒問題時就沒問題,一有問題時會找不到人處理! ~ good luck ~
2006-07-03 14:24:3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T 3 · 0⤊ 0⤋
恩,你的觀念相當清楚,容我以下補充幾點
1.可以,只要在契撤期間都可以無條件的退保(契撤期間十天,一般應是從你簽收保單那一天起算,但是用寄的方式就不確定起算日是從你傳真回條或是收到保單那天了,不過不論何者你都是十天內就沒問題)
2.可以,一毛不少,損失頂多是那筆錢這幾天沒幫你賺到的利息
3.可以
4.你如果簽了約,就代表你承認了這份契約,則是以契約內容為準。要主張說與銷售人員所述不同來撤銷契約會有相當難度,不建議。
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詢問
2006-07-03 14:21: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
要退就馬上用書面的內容加傳真過去給對方,這樣才有憑有據,日後有爭議時你才有理,不要都用電話因為口說無憑
保險都有審閱期,只要在審閱期間內撤銷都可以退回費用
真的不要拖,很多都喜歡用拖延戰術,到時你又拿不出証據說你有退約的動作,因為電話間的溝通並不能做為你的証據,一定要有書面的資料才算術,所以你可以用傳真的方式傳去他們客服那,一定要寫上日期跟你的簽名,這些資料都要保存好,日後才可以証明你是有做這個動做的
2006-07-03 17:14:42 補充:
記得傳真過去後要問對方有無收到及接電話人的姓名,每隔二三天就問進度,因為他們才不會主動幫你問
2006-07-03 13:13:0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據我所知,消費者有七天的鑑賞期,不止是商品,合約書也是相同,就算是簽名也是可以退!
2006-07-03 13:12: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漢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