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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四,發生了車禍,在我停好車的時候,前方有個空位

原因是一個不會開車的人倒車時把油門當煞車踩

直接撞擊到我的車頭造成:

引擎蓋ㄧ角變形、前保桿凹陷破裂、兩邊大燈、

引擎室內水箱架、與一些車身結構的鑄鐵

造成我車頭被撞,重點是我自己加裝的大包也傷到

還推撞到後面第三台車,後保桿輕微受損

可是對方有保險,我也有備案、拍照

我開去外面修車廠(因為大包在外面裝的)估價要29000

但是對方保險公司砍到剩不到20000

又說要用包修方式,我不接受

而且如水箱架歪了也無法換新

引擎蓋ㄧ角凹了漆沒掉,也想用敲的復原

有的小掉漆能不烤就不烤,補個漆磨一磨就想帶過

那家修車廠說這預算他沒辦法修好

就算硬修有的東西跟原來角度也會有偏差

保險公司叫我開回原廠估價,但原廠已先聲明不修大包部分

修好也只限原廠部分,但保險不是以恢復原狀為前提嗎?

是否我不能要求品質,只要看起來差不多我就非得接受?

我曾向車主索賠這部份

肇事車主也一直把賠償責任全推給保險公司

這樣我要自認倒楣嗎?

該怎麼辦?

2006-07-01 18:23:17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MANSON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7 個解答

您好:

保單條款上記載,修復費用:係指修復第三人財物所需費用。但以該第三人所受損財物之實際現金價值為準。

所謂「實際現金價值」:指保險標的物在當時當地之實際市場現金價值,即以重建或重置所需金額扣除折舊之餘額。

一般而言,若您損壞的部分,可以不換零件的方式修復,保險公司是不可能予您更換零件的承諾。又或者,您的車齡已老,殘餘價值比修復價值還低,保險公司也不可能給予您修復的承諾,只能就您的車輛殘餘價值予以賠付。

若您覺得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您不能接受,您可以自行與對方車主協調,請對方幫您出保險公司不願出的部分。或是如同其他網友說的,上法院請求民事賠償。但是法院折舊公式很嚇人,除了工、漆不打折外,零件部分採「定率遞減法」計算其折舊,即自用小客車以耐用年數五年為基礎,每年折舊率千分之369。

因此,若您的市場車價的確高於修復金額,且車輛修理金額主要是工、漆佔大部分金額,我就建議您修好後,跟他打官司;但若是零件金額佔大部分,我建議您還是算了,到一般廠修理就好,因為若打起官司,您的損失肯定更大。純屬建議,請自行考慮。

2006-07-02 18:29: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ing 3 · 0 0

我的sentra適合嗎?因為實在很沒力??不過內裝不輸任何進口車車^ ^
Thank you very much!

2006-08-22 06:17: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eff 1 · 0 0

第六元素 電集棒去拍賣找找吧

2006-08-21 10:39: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ANSON 1 · 0 0

請問第六元素 電集棒 PB POWER BAR高雄哪裡有賣?謝謝*_^

2006-08-21 09:48:1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ffj 1 · 0 0

有回答給您了!!請查看!!不懂再問?車廠如果估價5萬做到您滿意,但是保險公司只願賠3.5萬而已,那剩下1.5萬還是車主要自己出ㄚ!!

2006-07-02 00:00:53 補充:
要求,該修烤的就修烤,以恢復原狀為重點

2006-07-01 19:57:5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你可以不和解ㄚ,本來就對方不對,可以要求他修到好ㄚ如果他不修就去告他

2006-07-01 19:31:3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士銓 1 · 0 0

先去公所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再上法院

2006-07-01 18:47:2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KiKi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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