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給我妳門公司的規定如請假上班一些規定上班時不能做蛇和薪資等
新手老闆上路被工人 刁難 愛來上班就來不想來就等到上班在跟妳請假
司機薪資3萬5 還跟我要加薪 誰能幫幫我呢 我想要一些公司的規定
2006-06-16 04:27:1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倫〝☆├。小Only藝。┤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政府版的:法規名稱:勞工請假規則 (民國 94 年 06 月 08 日修正) 第 1 條(訂定之依據)本規則依勞動基準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訂定之。第 2 條(婚假)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第 3 條(喪假之規定)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一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二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三 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第 4 條(普通傷病假)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 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 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第 5 條(普通傷病假逾期之處理)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第 6 條(公傷病假)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第 7 條(事假)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第 8 條(公假)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第 9 條(因請假扣發全勤獎金之禁止)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第 10 條(請假手續)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第 11 條(違反規定之處理)雇主或勞工違反本規則之規定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有關規定辦理。第 12 條(施行日)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私人企業版的:考勤規定一、員工應依照規定辦公時間到公,除一級單位(含)以上主管及專案奉准免刷卡人員外,每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辦理到退手續,如有虛偽情事者,應予懲處。二、專案奉准免刷卡者,仍應按排班時間準時上下班,否則均按曠職處理。三、員工於辦公時間開始後才到達者均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前離開者即為早退,遲到早退未辦理請假手續者,即應視為曠職。四、辦公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從事與職務無關之工作或大聲喧鬧,因公離開工作崗位,應向長官請假奉核准後始得離開,離開時應交待去處及連絡電話,俾便連繫,並及時返回工作場所,不得拖延。五、各單位主管應確實掌握、督促所屬人員差假及出勤辦公情形,並實施內部查勤,作成記錄備查,對違反規定者,立即簽請議處,如經查明有鄉愿隱瞞情事,應受連帶處分。六、查勤不在辦公處所者,以曠職處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或其家屬,當事人若有異議,應於通知到達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陳述理由,經單位主管核章證明後送人事室簽陳核定,逾期不予受理。七、員工凡未辦理請假或請假未奉核准或假期屆滿未辦理續假而擅離工作場所或未到班者,均以曠職論。八、請假如有虛偽情事者,其請假期間以曠職論,並予懲處。九、違反考勤規定之懲處:(一)曠職每次停發當月工作績效獎金百分之二十。(二)曠職以實際曠職半日時數計算,曠職未滿半日(四小時)者,以半日計,停發半日之俸(薪)給工資。曠職超過四小時未達八小時者,以一日計,停發一日之俸(薪)給工資。(三)連續曠職或累計曠職達法定日數(三日)者,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與員工工作規則,核予記大過或免職或解僱之處分。(四)員工未依規定刷卡形成異常者,每月前兩次須經單位主管核章證明後同意註銷,第三次起每次比照曠職方式停發當月工作績效獎金百分之二十。(五)託人或代人刷卡者,均予記過處分,並停發工作績效獎金一個月,再犯者加重處分。本案自公佈日起生效。
2006-06-16 23:31: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我公司在中部 作鋼鐵熱處理的
2006-06-16 12:12:25 補充:
還有更多規定麻我想要幫公司作一些制度因為我公司都沒制度...
2006-06-17 20:37:29 補充:
J請問有切結書的範例ㄇ??
2006-06-16 08:10: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倫〝☆├。小Only藝。┤ 1 · 0⤊ 0⤋
像我的公司 ... ( 但是我不是老闆 )
你是在台北市 還是 台北縣 ㄋ ? 還是台中縣 南部 ... ?
地區跟薪資有差唷 ....
一般在台北縣的話 , 以司機來講 :
薪資大約 30.000 - 38.000 ( 剛開始會比較低 ... 但是作久了會慢慢加薪的 )
但是我公司 28.000 起跳 ... 不包午餐費 ... 午餐員工自己買 .....
但是也要看司機的表現 .... 若工作態度懶懶的當然不會加ㄚ ...
工作時間內不得喝酒以免誤事 ... 工作時不得摸魚 ... 這是基本的 ...
若要請假要錢一天說 .... 不得當天請 ... 若臨時請假那會突然找不到代替的 ....
那原本安排好的工作 ( 列如要送的貨 ) 臨時要誰送ㄋ ? 客戶若不等你來送貨 ...
而跑去跟別家買貨 ... 那公司會損失更大 ...
一般公司要請假的話要事先講的ㄚ ... 這也是基本的 " 禮貌 " ... !
若像大公司 或是 電子公司 的話會更嚴 ... 會有一堆制度 ....
但是這也是站在公司利益的立場來保護公司的 ...
若是生產的公司 ... 員工都愛來就來上班 ... 若不爽不來 ... 那生產會停掉 ...
誰來負責 ..... ?
2006-06-16 05:08: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Fina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