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公司寄給我的扣繳憑單是21萬多
該拿去那裡報稅?
我每個月學貸約2千、房租約5千,這些可以扣嗎?要怎麼申報?
我一直沒報過稅,也不知道相關的步奏,之前都是收到通知單才去銀行付錢,感覺虧了很多。
2006-06-11 10:26:5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忘了說明我25歲,房屋是跟人合租的,(某甲租了一層然後租一間房間給我.這樣收据要怎麼開?找誰開?)
每個月有3千的醫療險也能扣除嗎?要拿什麼去報?
還有..報稅要去那裡報?
2006-06-11 10:33:09 · update #1
報稅分網路申報、二維申報及,一般(簡式)申報
網路申報:到國稅局網站下載軟體,可以在家自行操作,或在到國稅局有服務人員幫你操作;
二維申報:同樣是在電腦操作,轉成二維條碼式的列印出來,寄交到你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或稽徵所;
一般(簡式)申報要把申報書寫好,寄交到你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或稽徵所,
扣除額部分:分標準扣除額(單身44000、夫妻88000)、列舉扣除額,你要選擇列舉的話必須要超過44000才會划算。
列舉的項目有捐贈、人身保險費(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含人壽、健康保險、旅遊平安險、軍公教、勞工保險及眷保、學生平安保險費。最高2萬4)、醫藥及生育費(核實認列)、災害損失(核實)、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每戶以1屋為限,且房屋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已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支付利息。每戶30萬為限)、房屋租金支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於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行使用,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每戶12萬為限)、政治獻金法規定之捐贈(每一申報戶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最高20萬元。對同一擬參選人最高10萬元。)、依私立學校法之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
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但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應以扣除該補助或獎學金之餘額在規定限額內列報。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年者不適用本項扣除額。每戶最高2萬5)、殘障特別扣除額、財產交易特別扣除額
你的學貸沒辦法列報,除非你給你父母扶養,醫療費當然可以列報,全額認列喔,把收據正本留起來以後列舉就可以了。
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時,應檢附
1.承租房屋之租賃契約書及支付租金之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中實際居住承租地址之1人,於課稅年度於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之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切結書等,以供稽徵機關核認。所以別忘了將支付租金之證明文件好好保存,以備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檢附。
以上太概可以解答你的問題,如果你還有疑慮,可以來信問我,
sea4673@yahoo.com.tw
2006-06-11 15:53: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