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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3- 1條規定,汽車依本條例規定記違規紀錄於三個月內共達三次以上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
請問此條所謂的違規紀錄是否包括所有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列的違規事項,還是要記點的才算一次?
如果三個月內違反三次均為處罰數百元的輕罪還是得吊扣牌照一個月嗎?

又,日前我騎機車迷路,停在兩台汽車停車格之間的分隔線上下車過去跟代客泊車的先生問路,大概只有一分鐘吧!而且離我機車只有幾步遠。
問完回頭看到一個交通稽查人員在我機車那裡貼白色舉發單,我上前詢問,他不理我就逕自拍照離去,也就是未完成舉發程序前車主已到場。甚至可說自始自終車主都在車附近。
我相信他有聽到我的詢問,不然就不會\"忽略\"前方不遠處就有兩輛跟我一樣停汽車格的機車而揚長而去。
我記得這種是\"停車\"才算違規,停車三分鐘之內保持隨時可離開狀態稱為臨時停車。
我有記下他的車號,請問這樣有辦法申訴成功嗎?
謝謝!

2006-06-09 18:37:5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夢想之翼 6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還想請問一下,道路違規被罰幾百元的違規紀錄會一輩子留著嗎?我聽朋友說小違規只會留一年就會被銷毀,是真的嗎?

2006-06-09 18:41:56 · update #1

如果要舉證三分鐘臨停的話,我說取締人員開單告發應該不用三分鐘,我如果不是在場的話如何得知取締人員車號?
這樣可以成功嗎?或是有其他理由能翻盤?
因為遇到這種情況真的很嘔...

2006-06-09 18:49:53 · update #2

3 個解答

很感謝先生信任我:1.如果三個月內違反三次均為處罰數百元的輕罪還是得吊扣牌照一個月嗎?答案:沒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汽車依本條例規定記違規紀錄於三個月內共達三次以上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2.請問此條所謂的違規紀錄是否包括所有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列的違規事項,還是要記點的才算一次?答案:沒錯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未離開座位)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3.日前我騎機車迷路,停在兩台汽車停車格之間的分隔線上下車過去跟代客泊車的先生問路,大概只有一分鐘吧!而且離我機車只有幾步遠。答案:您已經離開機車座位,不算臨時停車4.請問這樣有辦法申訴成功嗎?答案:成功率低5.還想請問一下,道路違規被罰幾百元的違規紀錄會一輩子留著嗎?我聽朋友說小違規只會留一年就會被銷毀,是真的嗎?答案:違規紀錄對我們民眾影響力較小(心理不舒服而已),影響力較重大的是以此為生的客運業司機,砂石車司機,計程車司機....職業駕駛人影響深遠建議先生:要注意自身安全,也注意交通規則監理作業知識DJ達達 敬上

2006-06-09 20:07: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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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9 11:21: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雖然說最佳解答是在公路總局
資訊卻不是非常正確吧...


汽車吊扣牌照一個月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之一作為依據,裡面所說違規紀錄是專有名詞,在特定的條例裡面有加註,違反那些條例要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根據《道路交通駕駛人違規記點及汽車違規記錄作業處理要點》中;
「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記點,及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三十條、第三十八條,應予記違規紀錄 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作業,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違反條例的違規紀錄三個月內達到三次才吊扣牌照一個月

知識達人好像沒有搞清楚吧???

2008-01-19 22:16: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heOLDCross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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