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婆婆過世.先生繼承一筆婆婆的土地..那我想自己辦理過戶手續...........不知到我應該先從哪裡開始...該填些什麼資料.....我老公姐姐已經有到法院辦理拋棄手續了..............該筆土地公告現值1100000左右.........不知道要不要繳到遺產稅
2006-06-05 18:54:0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遺產過戶程序如下:1.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機關辦除戶2.到國稅局申請財產總歸戶3.蒐集其他資產資料(如向地政查詢土地價值、向券商查詢股票資料)4.申報遺產稅(死亡6個月內要申報,無遺產稅也要申報)5.繳稅,取得完稅證明(免稅案件則取得免稅證明)6.過戶若只有一筆土地價值110萬,不需繳到遺產稅。遺產稅免稅額有779萬,扣除額有喪葬費111萬,另外有配偶可以加扣445萬,子女1個人可以扣45萬
2006-06-06 12:42: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ama 7 · 0⤊ 0⤋
1.先去國稅局申請財產總清冊上頭有公告現值
2.至國稅局拿遺產稅申報書如果父親還在可以有免稅額.另兄弟姐妹間每人好像 40 萬免稅額且如果有未清償債務及地價稅可以申請減免.
3.另往生者本人好像100萬正確金額可以到國稅局拿資料
總之應該不用繳到稅
2006-06-05 19:14: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fanny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