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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其他親屬切結書本人因                ,茲切結本人之子女               君(身分證統一編號:        )於民國      年度確實與納稅義務人           同居一家並受其扶養。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切結人(受扶養者之監護人):      (簽名蓋章)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備註:一、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規定: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但受扶養者之父或母如屬第4條第1款及第2款之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申報扶養者應提出下列有關證明文件:(一)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同一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二)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其他親屬或家屬,非同一戶籍者:村里長證明或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二、無力扶養之事由請切結人自行填寫,本切結書內容僅提供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未滿20歲」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參考適用。上面的 我有疑問 同居一家 小孩要讓親人申報 戶籍是沒有在一起 事實上也沒住在一起 這樣填寫下去會不會有問題啊

2006-05-26 09:18:3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玲 7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本人因----------要填寫何原因呢

2006-05-26 09:22:22 · update #1

4 個解答

基本上並無特定格式,只要詳載 受扶養親屬之父母放棄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抵扣免稅額之權力即可。

ps: 不須在同一戶籍吧! 因為只要有扶養之事實即可。 我已經申報了3次囉

2006-05-29 05:31: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賴瑞 5 · 0 0

就填寫無力扶養,就可以了

2012-05-04 04:56: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請問本人因 ,茲切結本人之子女
那原因如何填?

2008-05-05 13:10: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水柔 1 · 0 0

有ㄉ人是因為親屬是沒有扣税所以可以給親屬申報ㄉ小孩
若你ㄉ親屬是打零工'OR沒有薪資證明就是沒有在申報所得稅ㄉ人類
你就可以申報一下
戶籍問題到是沒關西
但是要住在一起吧!!這有人會查嗎??

2006-05-26 09:28:4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IMI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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