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做保人 (家裡的房貸) 因房子被法拍 還欠銀行100多萬 花旗已委外
曾經接過電話催討 最後一氣之下換了號碼 但是還是很怕銀行查到公司來
最近聽說 10年以上 保證人可免除責任 是真的嗎
另外 委外的討債 會直接就送法院查封薪水嗎 讓人措手不及
困擾很久的問題
2006-05-23 18:53:1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丸子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債務追討時效本金為15年,利息為5年,但時效被消滅之前,債權人向法院聲請中斷時效,又可延長15年或5年,所以債務是可追一輩子的。債權人憑法院債權公文,可隨時到國稅局調閱債務人財產變化,花1000元,債務人名下不動產、股票、車輛及銀行存款全部現形,甚至上班薪水1/3也可以可以查扣,您要有心理準備。債權人會針對您名下財產種類及債務多寡,對您進行強制執行動作;循正常程序約2週至1個月就會封您的財產,若是以防止脫產的假扣押查封,一個禮拜就完成了。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5-24 19:13: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你的聽說有誤
1.一般銀行對抵押物執行拍賣. 不足部份.應已取得債權憑證
2.依照民法債權中本金請求權15年.利息5年.
3.如果銀行失誤在上述期間.沒向你請求給付.才會發生請求權消滅時效完成.
你可以拒絕給付
4.但這是不太可能發生. 銀行都很注意.消滅時效如將届完成.會採取請求.承認或起
訴等方式.中斷時效之進行.
5.所以你的連帶保證責任除非你清償或與銀行和解. 否則沒完沒了
6.銀行應會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發扣押命令及收取命令來執行你的薪水(一般 是 1/3)
2006-05-23 19:46: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DY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