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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通常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是否要先聯絡車險人員?還是找警察即可?
這整個流程是怎麼樣?(包含人員來處理時,做記錄,資料送回保險公司,及後續的動作等等)
又如果,交通意外是車主本身的錯(保如超速或闖紅燈),而與對方碰撞,這樣子的話車險會理賠嗎?或是自己的錯就不理賠?
如果可以,請大致跟我說說一般交通事故發生後,車主與保險公司該有的聯絡接洽動作。
謝謝。

2006-05-22 14:13:1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OWL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先謝謝以下二位的詳細回覆,但我要的不是車禍處理流程,而是「保險(車險)處理/作業流程」^^|||
請之後回覆的人不要再給我車禍現場或是傷患等處理的答案了。有點答非所問。謝謝。

2006-05-22 19:17:06 · update #1

6 個解答

1.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是否要先聯絡車險人員?還是找警察即可?
給你最標準的流程,可以避免將來理賠爭議。
A.馬上找交通警察筆錄,拿到警方三聯單。
B.準備駕照.印章.行照.保卡.警方三聯單。
C.把車開進車廠,連絡產險公司過來估價。
(若當下有相機,最好先自己拍起來,免得估價的時候被刁難。)

2.交通意外是車主本身的錯,而與對方碰撞,這樣子的話車險會理賠嗎?或是自己的錯就不理賠?
這要看你的保險內容才知道,對方的車與自己的車,要看以下三點。
A.若有保第三責任險,在承保財損金額內,保險會賠對方的車子損壞。
超過範圍的,要你自己承擔了。
B.若有保車體險,保險會陪自己的車子損壞,但要注意有無自負額。
若無法修理致好,會賠新車。
C.肯定一點,當酒測超過公共危險值的話,保險公司不會賠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

2006-05-23 00:38: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錫 3 · 0 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a

2015-07-04 01:38: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Hector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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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31 00:12: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2樓:高雄小錫你是大陸來的嗎
車禍哪來的三聯單阿
不要誤導國人好嗎

我比較贊同3、4樓大大的意見,
比較詳細,但如果有人受傷還是先叫119,以救人為優先。

2006-10-23 17:33: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衝蝦咪 1 · 0 0

找警察作筆錄, 去保養廠寫出險報告書, 其他的保險公司理賠會自己去調筆錄, 辦理賠..

2006-06-01 08:33:0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車禍現場-處理六步驟

一、警:【放置警告標誌】
*打開黃色警告燈。
*於現場後方30~100公尺處,放置警告三角牌。
*交通壅塞時,請打開後行李箱,且將三角牌懸掛於後行李箱或後檔板上方。
◎ 目的:免除第二次車禍事故傷害之民、刑事責任。

二、報:【報警處理】
*親自打110報案,如此屬自首(發)行為可獲得減刑。
*說明發生時間、地點、車輛種類、傷亡情形。
◎ 目的:避免被誤認肇事逃逸,並爭取時效讓警方應變處理(如派車搶救-------)

三、照:【照相存證】
*照相包括:照攝現場全貌,如(1)障礙物:一切影響因素,如路邊卸貨、違規停車、招牌------(2)痕跡:剎車痕、胎痕、刮痕、含散落物------(3)路況:含天候狀況、照明、路面狀況------(4)交通標誌、號誌、指示燈------(5)車損:雙方車輛損毀部位及狀況(6)體傷:受傷者之部位及狀況。
*如無相機,可以白漆或粉筆註記。如全都沒有時,可以紙筆描繪記述,轉交警方處理。
◎ 目的:保持現場完整,避免被破壞,並找出自己有利證據,以資佐證。

四、送:【送醫急救】
* 輕傷者先移至路旁,重傷者不可輕易移動(具有專業醫護者不在此限)。
*送醫急救時,應注意受傷為何人(駕駛、乘客或路人)?受傷部位?有無酒味?有酒味者,須做酒測或血液檢驗;其不願配合者,須要求警方照相存證。
◎ 目的:傷者送醫為大,但要確知駕駛者為那位!以免不知對談對象!

五、筆:【警方筆錄】
*警方現場蒐證資料採測繪現場圖和拍攝現場,但須載明前一~四項,或在圖上註記,並要在現場圖上簽名,且可索取現場圖影本備查。
*應訊筆錄時採一問一答方式,但也須注意載明前一~四項;如自己精神狀況不佳或不穩定時,可考慮延至日後再專程到警察局作筆錄。
◎ 目的:提供警方相關佐證資料以利釐清肇責。

六、留:【留下資料】
*留下對造雙方基本資料:(1)姓名、出生日、身分證號(2)車號、車種(3)投保公司、投保內容(4)受傷者姓名、人數、受傷部位(5)車損狀況。
*車禍時間、地點、碰撞過程及狀況。
*處理員警姓名、單位、電話;最好可申請「交通事故證明單」以利爾後作業。
◎ 目的:向保險公司報出險填寫資料之需。

※凡遇交通事故最忌諱【雜亂無章、六神無主、不知所措】故業務員的服務、指導,往往是現場事故者的一盞明燈,使其臨危而不亂的最佳後盾。

2006-05-22 14:28:2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魚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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