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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去年僅工作1個月而已,
薪資30000,有勞健保
年收入未達報稅額度,請問還需要有申報的程序嗎?
還是可以完全不做任何申報的動作呢?

2006-05-17 10:12:4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泡泡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4 個解答

你的年收入是可以完全不做任何申報的動作.你的總所得未超過免稅額74,000元,即可認定為無謀生能力,所以可以和你父母一起申報較為有利,而薪資30000可以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扣除,所以你可以幫助申報者扣除一個完整免稅額74,000元 .可申報被扶養的規定 :年滿20歲因在校就學、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2006-05-17 10:37: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ommy 5 · 0 0

只要你全年所得沒超過(免稅額74000+薪資扣除額75000+標準扣除額44000)
$193000元,就可以不用申報了,
如同樓上大大所說,如果你父母親有工作且申報扶養你的話,你那30000元還是要加進去的~~

2006-05-17 10:31: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悠閒 7 · 0 0

如果你是自行申報 , 因未達申報標準 , 可以完全不做任何申報動作 !
因你是去年社會新鮮人 , 是否剛畢業 ? 若是 , 可以試算給父母撫養 ,
是否較為有利 !

2006-05-17 10:19: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胖姐姐 4 · 0 0

是可以不用做任何申報動作的,
不過你的父母有要扶養你嗎(若他們有薪資所得的話),
若有的話,這三萬也是要一起申報的。

2006-05-17 10:16:2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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