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若要申報父母的扶養必須要在同一戶籍內嗎~因為父母離婚兩個都要養,但是我的戶籍內只有一位長輩耶~那致於兄弟姊妹的小孩,也要在同一戶口內嗎,才可以申報嗎,那如何他們的父母有拿去申報了我還可以重覆申報嗎,儲蓄方面的保險,有規定要繳多久以上才可以開始申報嗎,還是只要保下去了都可以呢,去申報時須要帶什麼資料啊~是不是要申報什麼的證明資料都要帶去啊~~請各位幫幫忙~qq

2006-05-12 09:08:4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Queen Chang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不好意思~那~要什麼資料才可以證明我媽是無謀生能力的呢~他的確沒在工作呢~要如何有證明啊~
公司給我的報稅憑單是485000~
我算過了應該是用標準的扣除額才滑算~
再加上如果可以報父母的扶養那我大約要繳多少稅啊~
頭痛捏~~

2006-05-12 09:46:08 · update #1

3 個解答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

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如果未滿60歲,除了薪資所得免稅者不可以申報扶養以外,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話,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

但是為了確認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不是免稅的身分,申報時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它適當證明文件,以憑認定。

上面所說的薪資所得免稅者是指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私立小學和私立初中的教職員。

例如:94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74,000元,如果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60歲而且94年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74,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74,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財政部89年9月7日台財稅第890455918號函)

1.ANS:所以沒規定一定要同戶籍
2.ANS:兄弟姊妹的小孩他人撫養
要他們的父母出具切結書
3.ANS:當然不行重複申報
4.ANS:保險只要是當年度的都可以(就是94年繳的錢)
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
5.ANS:須檢附收據正本或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由機關或事業單位彙繳的員工保險費(由員工負擔部分),應檢附服務單位填發的證明。

還要你要採列舉才可以使用保險扣除

標準和列舉只能選其中之一

標準的是單身者扣除44,000元,夫妻合併申報者,扣除88,000元

列舉的是
1.捐贈: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2.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

3.醫藥及生育費:申報人實際發生金額。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4.災害損失:遭受不可抗力的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旱災、火災等損失,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不得扣除。須檢附稽徵機關(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於災害發生後調查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

5.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6.房屋租金支出: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所以列舉的五項要大於4.4萬或8.8萬才會划算

2006-05-12 09:31: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平仔 4 · 0 0

一、申報扶養父母不用在同一戶籍,你的母親無所得,就已代表她是無謀生能力,直系親屬不用附證明。

二、要申報扶養兄弟姊妹的小孩,不用同一戶口也可以,但小孩的父母不能為軍人、老師等薪資為免稅者,最好是無所得收入,而且要出具切結書證明小孩受你扶養才行。當然她們的父母親申報了,你就不能重複申報,否則會被剔除而且要罰款的。

三、保險方面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扣除24000元,只要是94年度繳的,今年就可申報,當然要申報必須要有繳費證明,保險公司會寄給你,如果沒收到,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補發。不過保險是屬於列舉扣除,如果列舉扣除金額合計小於44000元,那就要選標準扣除額會比較有利。

四、申報時所有扣繳憑單都不用附,如果有列舉扣除項目,或特別扣除額項目需要證明文件的都需要附上。

五、試算:
所得總額:485,000元
----------------------------------------------
免稅額:74,000×3=222,000元
標準扣除額:44,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5,000元
免稅額+扣除額合計:341,000元
-------------------------------------------------------------------------------
所得淨額:485,000-341,000=144,000元
應納稅額:144,000*6%=8,640元

2006-05-12 10:19: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ante 4 · 0 0

如果您沒有其他所得,照您所列出的計算如下
(485000 - 74000*3 - 44000 - 75000) * 6% = 8640.
8640 扣除您已被扣繳的稅額就是本次該繳的

2006-05-12 10:13: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d1liu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