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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如果房屋稅都一直沒去繳的話,
幾年下來最後會怎麼樣???

2006-05-10 05:15: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可以解釋的清楚一點吧

2006-05-10 05:44:31 · update #1

2 個解答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十六條,房屋稅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照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如果一直不補繳,稅捐機関會移送強制執行。相関網址:http://www.tctax.gov.tw/new/fram16a5.htm所謂移送強制執行,就是以您為對象,查封您的財產,主要為房屋,將您房屋拍賣的價款清償。假如您的財產拍賣後不够清償,累積金額超過50萬還會限制出境;欠國家稅金是跑不了,您不要輕易嘗試。限制出境相関網址:http://www.sunny.org.tw/tax/lightreport/report26.htm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5-11 06:56: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辦理資訊
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由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發單課徵。
※繳稅方式
1.親自櫃檯辦理
2.透過網際網路繳稅(財政部網路報繳稅)
3.委託金融機構轉帳代繳稅款
4.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5.信用卡繳稅,持卡人限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
6.便利商店代收稅款

罰則與滯納金
納稅義務人未依第七條規定之期限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以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結論:
不要拿自己房屋開玩笑,到時被法院強制執行

2006-05-10 05:42: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OMMY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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