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媒体報告,一位當年在美的獨身台灣女孩,因不知男友已婚,
與男友發生關係,並因此產下一女,後來發現真相,帶著女兒傷心回國!
可是男方不知如何拿到美國法院的強制執行書,找到台灣要帶回女兒 ,
而台灣的法院竟然以維護與美國司法互惠為原則,
要求台北地方法院配合強制執行,忍心強行拆散母女二人!
請問台灣人的尊嚴到哪去了,台灣何時變為美國的一州?
或是如此,陳水扁的迷航之旅,就能過境美國的紐約?
台灣的國防武器需依賴美國的供給,難道司法亦須看美國的臉色嗎?!
2006-05-06 17:35:14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老爹 7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To Logos:
你錯了,我並不仇視美國,而是為台灣的司法竟然不能為受
冤的無辜著找回正義!
反而以司法互惠為理由,如此輕率的就作出判決,
如此的司法何以服眾!
男方已有家室,卻欺騙女方感情,至未婚生子,
請問他有何資格要回女孩,莫非他老婆不孕,
只想別人替他生兒生女,
那女方的處境又是情以堪?
她又未帶著女兒要求認祖歸宗,
憑自己的能力扶養小孩,自立更生,這樣有錯嗎?
人心都是肉做的,請你說話之前將新心比心!
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2006-05-06 19:40:54 · update #1
若需回答問題,請將問題看清楚!
從頭至尾!徹底了解!
以免牛頭不對馬嘴!
2006-05-06 20:25:41 · update #2
To Logos:
抱歉,只是一時看見新聞,令人忿恨不平,
話既說白了,大家一笑置之吧!
2006-05-07 08:55:35 · update #3
尊嚴:不就是每個人為人的基本條件之一嗎?
不論國籍 膚色 種族 性別
台灣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談尊嚴,竟是這麼困難嗎?
一個沒有尊嚴的人,與畜牲又有何異!
真是可悲 可嘆啊!
《台灣人》
2006-05-08 06:38:12 · update #4
男方已不知如何拿到美國法院的強制執行書,他就沒有權利帶回女兒 !台灣的法院竟然以維護與美國司法互惠為原則,而強行拆散母女二人,真是太過份了,台灣把 "人權" 放在那裡,把小女孩當成是 "交易品" 嗎? 太可笑了 !這幾天,在電視上看到阿扁訪美,為了搞外交,竟爽快的答應牛肉的進口量,要增加到二倍,不知他有沒有考慮到,台灣有沒有這個需求 ? 一副 "君臨天下" 的驕傲,看了令人作嘔 ! 要不是 329 那天,某人在他的鮪魚肚上賞他一槍,今天在那邊作威作福的人,可能就不是他了 ! 自從扁當選以後,人民就更沒有好日子過了 !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台灣的司法會看美國的臉色,不只是國防武器需依賴美國的供給,大陸若要 "武力犯台",美國也會出面干涉,保護台灣不被侵犯 ! 但是這次的司法判決,真是太遷就美國了 !司法是在保護人民,這次竟會傷害到那對母女,真是令人感嘆"世態炎涼"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 !
2006-05-06 18:25: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明宇(初學者 5 級)寫的話特奇怪...
前面寫『中國自成立以來從未統治過台灣』
最後卻寫『台灣人要脫離中國的統治...』
獨派的思維最常犯下這種矛盾。
讓人看起來就像為了偏好,找盡藉口。
但是,自相矛盾、不知所云,引人訕笑又何來尊嚴呢?
獨派言論常自打嘴巴、教人疑信,不是沒有原因的。
2006-05-23 07:40: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Ò﹏Ó 7 · 0⤊ 0⤋
終於聽到理性的聲音
2006-05-10 15:11: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樓上的舉雙手贊成
2006-05-10 11:45:1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老爹 7 · 0⤊ 0⤋
有些答案太藍了吧!!
從台灣有民主政治下以經有太多人被這樣的狀況下犧生了,不是現在才有的。過去美國大兵在台灣犯罪帶回部隊受審,可是有看到實際的處罰嘛!多半是不了了知,別以為過去的美好藍天有多好,現在的綠色有多糟,許多沒出聲的人只希望安居樂業,不想聽爆料跟口水了,在不小心就會被生吞剝皮都不曉得。
提一下另一件事,修憲。
總統爛→調降罷免門檻
政府爛→加強伸訴方法
總統制爛→學美國嘛
立委亂爆沒正據的料→調降罷免門檻
反正已經亂了!!
就給它大調整吧!!~~呼一市~~
ps:個人想法請勿筆戰,謝謝
2006-05-09 21:07:4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豬 5 · 0⤊ 0⤋
我覺得是很不公平啦
但是小女孩到美國可能會比較幸福
因為呆在台灣 也不知道會亂到甚麼時候
其實台灣在美國的觀感 是一個處在戰爭警戒的國家
到美國 成為美國公民 似乎也比較好
而且他爸爸應該也蠻愛他的
2006-05-06 22:42:5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正宇 2 · 0⤊ 0⤋
為什麼美國的法律在台灣也能用喔
美國的強制執行書在台灣也能用喔
台灣的法官是領美國的薪水嗎
只有一個"爛"字能形容
在美國人看來台灣是他們的附屬國吧.應該連國家都不是吧.
台灣的總統當選要他們承認才算.台灣總統的元旦致詞要他們看過同意才行.
台灣總統講個話他們不爽就抵制你.
派人來要台灣買他們的武器.第一個去找的是在野黨領袖.
先不論台灣總統的作為怎樣.可是這樣符合國際關係嗎.
台灣每年向他們買武器..到不如說是進貢吧.
給我們的武器又不是最好的.還是最貴的呢.
為什麼不向其他的國家購買咧
2006-05-07 12:03:28 補充:
我們想跟人家做朋友.可是人家有想要和我們做朋友嗎.你的朋友會強制你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嗎.你的朋友會一直恐嚇你嗎.
2006-05-06 22:20:4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Long 3 · 0⤊ 0⤋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是真的,那麼重點就是為什麼那個美國人沒有在台灣打官司...
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2006-05-06 18:15:03 · answer #8 · answered by jsc 7 · 0⤊ 0⤋
那難道你忍心強行拆散父女二人嗎?
我覺得這事情還有商榷的餘地,沒道理女兒非歸男方不可,可是也沒道理非歸女方不可。
況且,為什麼把女兒送到美國就叫"拆散"母女呢?
母親不能跟著移民美國嗎?你說可是她是台灣人ㄝ
台灣人,台灣人!當初她跟男方發生關係,而且把孩子生下來,不就是想嫁給他,跟她生活在一起嗎?她可以追隨他,為何不能追隨她的女兒?
有骨氣的台灣女人就該把女兒留在台灣,留不住就跟著女兒去美國(這樣那美國男人總沒話說吧?),何來拆散之說?
2006-05-06 18:05:54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7 · 0⤊ 0⤋
開口尊嚴、閉口尊嚴,裡子不足,小心內傷
再來,你愈仇視美國,老共愈高興,莫非你跟老共是 ...
拜把的?
2006-05-06 22:12:00 補充:
把大國當敵人,非常不智,古代有個國家叫『夜郎』,後來 ....國與國交涉,需講求相互利益,個案可以各別處理,不要給『國家』亂扣帽子
2006-05-07 10:55:38 補充:
唉!『夜郎』的尊嚴
2006-05-07 11:15:15 補充:
我想我們都沒有看過兩造控訴及答辨書,也沒有看過美國法院的判決書,更不清楚國與國間的司法程序與仲裁機制,這些可能才是問題吧,版主把司法問題放在政治版,又下出如此聳動標題,期期以為不可,所以我的回答有點過份,在此抱歉!
2006-05-07 11:37:14 補充:
明宇兄:
國與國相處,有很多種方式,對於中國,我們反對君臣關係,那當然,你也不願與中國作一家人,這也可以,那麼做好朋友?可以嗎?好朋友作不成,至少作個好鄰居吧?有些政客為了自身利益,開口閉口把中國當作頭號假想敵,還鼓動群眾的反中情緒,這樣反而把台灣的出路完全封死,期期以為不可。
中國已經很難搞了,有人為了尊嚴還要與美國槓上,真是 ...
2006-05-08 09:57:40 補充:
阿龍兄,你應該反過來想:把對方視作敵人,就不可能改善強制與恐嚇的情形,反而會更嚴重,例如現在的外交金援競賽或軍事競賽
2006-05-06 17:59:39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