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4/1開信用狀預付一成的貨款.
借:預付貨款 100,000
貸:銀行借款 100,000
4/10匯報關行付進口稅等
借:預付貨款 80,000
貸:銀行存款 80,000
4/18進口貨物運達
借:商品存貨 1,000,000
貸:預付貨款 100,000
預付貨款 80,000
應付費用 20,000------此為報關行的尾款
銀行借款 800,000-----此為九成的信用狀
信用狀到期時:
借:銀行借款 800,000
利息支出 30,000
兌換損失 10,000
貸:銀行存款 840,000
請問以上的分錄有錯嗎???
另外想請問,由於報關行送單據來時通常都十天後了,所以想請問報關行送來的發票有進項稅額,我要怎麼切傳票啊~~因為以上的分錄,我的\"商品存貨\"好像己包含了進項稅額了,這樣我的存貨不是高估了嗎????
請各位先進為我解惑~~謝謝~~
2006-05-02 18:51:3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Nicole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TO:小乖~~謝謝妳
再請問妳,妳那九成的信用狀匯率是如何預估出來的呢???
我們公司現在的會計將信用狀的利息支出也列入商品存貨,這樣合理嗎???他給我的解釋是成本寧願高估,這樣業務才不會高估毛利.我要如何跟老板解釋現任會計的做法是有誤的呢???謝謝~~~
2006-05-03 08:48:24 · update #1
原則上你所切的傳票並沒有錯,只是商品存貨內含進項稅額並不合理,因為進項稅會在申報營業稅時與銷項稅額互抵,所以無論是進項或銷項稅額都不應含在商品存貨或是銷貨收入裡。若內含的話,當年度的銷貨成本、銷貨收入或者是商品成本都會被高估;再者,我覺得一般公司的帳務應該都是月結的,只要來得及在結報表前拿到單據,等單據來的時候再切傳票就好了啊,要不然就事前打電話給報關行詢問單據金額。(只是既然都知道應付費用的金額了,怎麼會不知道報關行單據的金額呢?)若真的不行的話,那我想應該也可以照你的方式去切傳票,只是等收到報關行單據時再將商品成本減少=>
借:進項稅額
貸:商品存貨
只是要看公司主管認不認可及當月份成本可能會不太準確。
2006-05-08 08:32:58 補充:
1、九成信用狀的匯率通常都是用進口報單的匯率來計算的,等到信用狀到期支付時,再依水單上的匯率與進口報單的匯率作匯差。至於利息支出是不能計入商品成本內的,因為成本的定義是=>達到可供銷售前一切合理且必要的支出,既然,商品都已經到公司而且也可以銷售了,那自然的利息支出就不能計入成本內,如果你作的只是公司內帳而已,那就算了,不太重要,畢竟內帳本來就是有些不合理的作法,若是外帳的話,那就不太可行了,要是國稅局到時查帳,那利息支出列入成本部份可就會被調整嘍!說不定到時有可能會被補稅喔!
2006-05-08 08:33:50 補充:
因為字數超過了,所以分2次補充:
2、我覺得有一個方法,不知可不可行,等實際收到憑證時,再於收到當期作成本的調整。有時間的話,你也可以上財政部賦稅署網站,查詢法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那裡有針對稅務各個科目的入帳方式及準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06-05-03 05:50: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乖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