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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知 報稅日子到了
投資博達損失 可否用在 94年度財產交易損失條例內?

如可以 要哪些證明文件 謝謝~

2006-05-02 16:37:2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LAN 2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小弟買的是博達公司債

2006-05-04 00:43:38 · update #1

1 個解答

1. 若是投資博達股票買賣有價證券交易損失, 並不能列報綜合所得稅的財產交易損失, 因為目前證券交易所得稅屬於停徵狀態.
2. 換言之, 證券交易所得停徵, 表示買賣證券有賺錢時利得部分是不用繳稅的.
3. 相對的, 你買賣證券的損失, 自然也不能列舉為損失來扣除喔.
4. 這是租稅公平性的問題.
5. 換言之, 如果某一天, 證券交易所得稅開徵了, 你賺的錢要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 而那時, 你賠的錢自然可以列舉扣除. (有賺有賠都要報, 不過由於舉證繁雜, 稅務行政成本太高, 又可能會抑制股市交易量, 故要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 幾乎不可能.)
6. 若是另外一種情形, 博達惡性倒閉, 資產掏空, 造成損失, 一樣是不能列舉.
7. 因為, 稅法明定的列舉扣除項目, 並沒有投資失敗損失可以列舉的規定, 所以博達案您的損失, 不在稅法規定的列舉扣除項目.
8. 若是以後修法, 人民被詐騙集團詐騙損失可以列舉扣除的話, 也許您的博達案損失可以列舉扣除, 不過, 這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真的可以列舉扣除, 納大家都不用繳稅了, 直接說被詐騙就好了.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希望上述的說明可以幫您解惑, 若有不正確的地方, 敬請指正, 謝謝!!

2006-05-04 23:12:40 補充:
1.如果是公司債的話.....很抱歉, 公司倒閉了, 您只能等剩餘財產分配時, 看看有沒有剩下給公司債來分了!!2. 請節哀順變!!

2006-05-03 18:12: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星雲棋佈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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