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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前輩
1.我老婆是大陸人,目前團聚階段且無收入,我可以報扶養親屬嗎?須準備什麼証明資料。
2.我有透過國內銀行,匯款給大陸老婆的父親,可以抵稅嗎?須準備什麼証明資料。
3.大陸老婆的父親沒有工作,住在大陸,我可以報扶養親屬嗎?須準備什麼証明資料。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

2006-04-30 11:36:2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cellian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2 個解答

1.老婆可以申報的,在配額上寫上就可以了,用二維條碼更方便喔,會自動幫您扣74000元喔!2.可以附上匯款單,但是國稅局會要求您附上公證書!3.大陸的扶養親屬,我今年剛好有幫我大哥申請,也拿到公證書了喔~~,我告訴您申請之方式<1>.請大陸之爸爸到您們大陸當地所屬的公証處申請公證.告訴公證人員說要台灣申請扶養親屬用的<我大嫂的是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越公證處,內容是有寫先生的名字和大嫂的名字和他爸媽的名字,然後他們之間的關係~最後會寫~本證明用于申請減免個人所得稅.<就只要一張A4的小紙而己><2>.請爸爸將此公證書寄到台灣,然後您再拿著此公證書到海基會申請公證書,公證費為每一個公證台幣300元,若您要2個就要600元喔!還有大陸當地會把資料寄到我們台灣的海基會,所以會約15天左右<大陸申請時間算起>,所以最好要过去海基會時先打電話確認一下資料是否以到台灣,再过去申請公證書喔~~才不會白跑一趟唷~以下為台灣的海基會,您看那一個比較近於您的地方→文書驗證→服務時間及地點
圖片參考:http://www.sef.org.tw/images/qabot.gif
南區服務處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36號4樓A.櫃台服務:服務時間為8:30 AM至5:00 PM;文書驗證馬上辦收件時間為8:30AM 至 4:30PM(例假日休息)B.電話服務:服務專線(07)213-5245,服務時間為8:30 AM至5:00 PM(例假日休息)

2006-05-02 13:32: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雅雅 4 · 0 0

1.妻子可以合併申報,不叫做扶養親屬,所以不需要什麼證明
2.若是妻子的父親年滿60歲,或是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就可以申報扶養,
請準備妻子跟她父親的血緣證明,每月匯款單據,英文部分節譯中文,申報免稅額。
3.跟第二題一樣阿,滿足剛剛我說的,就可以申報扶養。

2006-04-30 11:51: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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