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27日起申請債務協商,機乎每天我都有打電話給最大債權銀行,想暸解狀況也跟金管會申訴過三次了,每申訴一次才會有專員跟你主動聯絡 ,不然完全接不到經辦人員,經辦人員卻要妳稍安勿躁!!因為案件太多了..過程中雖沒在接到催收
電話,但相反的卻收到某銀行準備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的通知書給我,內容還要
我先繳兩千元,我知道銀行多少想收點利息,那我該先繳這費用嗎?因為我不想在
因此讓家人收到有關法院寄來的信函,我想一連串的等待讓我快憂鬱症了..聽金管
會的人員說還有人等了兩三個月才有下文ㄝ,也許我的一個月不算什麼吧!所以我
覺得跟金管會申訴後,效果不大ㄝ,還是要等最大債權銀行通知對嗎?有哪個好心
人士可回答我,非常感謝!!
2006-04-30 09:10:1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雁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銀行的速度是真的很緩慢,真的要耐心一點!不過,至於銀行的一些小動作,像法院的支付命令,又或者是出庭通知,真的是要親自走一趟去處理一下!而且在這過程中,你還要學著去辨識是真的由銀行寄來的,還是由詐騙集團寄來的!(最簡單辨識的方法,就是打104去詢問法院的電話,然後再由這支電話去詢問是不是真的有你這卷號的案件,甚至直接走一趟法院更好!)至於,你在3/27日申請債務協商,所以你要確定銀行是何時建檔的,雖然金管會是寫說,由收件日開始止息!然而我們最寬鬆的底限則應是,建檔日開始止息才是!(這是我們給的最寬鬆的底限唷!),所以銀行如果要求你繳款,那你可以跟他說:「聽之前送件的人說,他們持續繳款幾乎造成銀行金額回報的錯誤,所以我想暫時停止繳款,請你們快快審核,讓我快快過件!」就好了!而我也是等了三個月,才寄來協議書,而銀行寄了兩次,兩次的金額也都不對!所以還在等他們審核中!至於,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好好的與催收單位交涉,以及定期去催你的件!畢竟,4/10前送件,有協商期間止息的優惠,所以大概約一週一次就好了,不一定要向金管會申訴,也就是讓最大債權行知道你關心你的件,希望早點知道結果而已!當然,在這個同時你也可以去向你的各債權行通知,請他們快快把金額回報,讓你早早簽約!PS:依照金管會的規定,協商的金額為94年12月15日之前的消費金額,所以如果銀行要求你繳的是,94年12月15日之後的消費金額,那你可以考慮跟他先結這部份,當然,因為當時的協商機制才剛開始,知道的人並不多,所以持續以卡養卡的人也很多,那你就看你是屬於那一種,用你的誠心誠意去向銀行協商就是了!如果還有疑問,歡迎您去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卡奴站起來詢問!記得留言在最新的問題討論中!
2006-04-30 18:18:17 補充:
本人不主張被銀行以法院執行支付命令扣薪!因為遇到太多朋友,是被支付命令扣薪,但執行單位只有「一家」(也就是申請的那家),而未申請的則仍然照舊催收,照舊計息,跟本沒有解決到問題!
甚至,那間銀行可能還是要跟你算利息的!(有的甚至利息還不降!)
2006-04-30 18:21:24 補充:
而真的要尋求法律途徑,我會建議你,將支付命令 異議,把他駁回,迫使銀行將你告上法院,而當要出庭的時候,記得通知所有的債權行一同到場,也只有所有的債權行一同到場,才有機會共同平分這1/3的薪資,甚至停止催收,也才能因此來解決你的困境!
但是,並不保證銀行一定會告上法院,也不保證法官就一定讓你停止計息唷!(相關的案例聽太多了!)
不過,只要你有誠意出庭,也好好的向法官解釋,是會有幫助的!
2006-04-30 18:24:43 補充:
另外,如果你有在卡奴站起來看到一些相關的文章,就會知道,銀行不是只能對你行使1/3薪資的扣除!
只要負債在一百萬之內,他甚至可以扣押你的財產,來抵債的!你這些東西也要評估進去!
2006-04-30 13:56: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謝定宇 7 · 0⤊ 0⤋
建議你安心等待.因為已經信用有瑕疵乾脆等某銀行向法院執行支付命令.法院會跟你扣薪資1/3.銀行是要繳固定金額還算利息.而且支付命令扣剩的錢你還可以過生活.協商後應繳的錢別說生活搞不好還繳不起.仔細想想吧!銀行不會那麼笨有利息不賺.因為我也是等待協商的人!
2006-04-30 10:13: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工程 1 · 0⤊ 0⤋